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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签署法案 美国联邦法律删除辱华字眼

[日期:2016-05-24]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国侨网5月21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5月20日,由国会众议员孟昭文提出的将带有侮辱色彩的“Oriental”(东方人)一词从联邦法律中去除,用“Asian Americans”(亚裔)取而代之的法案由总统奥巴马签署,正式成为联邦法律。

  孟昭文表示,“Oriental”字眼不应该出现在联邦法律中,许多美国人也许都没有意识到这个词带有贬意。去年晚些时候,孟昭文在做常规立法研究的时候发现,在美国法典第42篇中出现“Oriental”字样。美国法典第42篇涵盖公共卫生、社会福利与公民权利的联邦法律,“Oriental”字样出现在其中两条法律中。

  孟昭文因此提出法案,将“Oriental”字眼从在联邦法律中删除。该法案在2015年12月2日于联邦众议院获得通过,作为“北美能源安全与基础设施法案”的一部分。联邦众议院于2016年2月29日再次通过孟昭文提出的法案。之后,联邦参议院于5月9日通过了该法案,得到总共为76名共同提案人的支持,其中包括51名国会亚太裔小组成员。

  奥巴马总统签署此法案意味着孟昭文去除“Oriental”字样的努力最终取得了成功。早在2009年,孟昭文担任纽约州众议员时她就成功通过法案,在纽约州官方文件中去除“Oriental”字样。

  孟昭文表示,这个法案正式成为联邦法律意味着美国亚裔群体的不断成长。这也同时表明,当亚裔群体能力增长时,美国政府与社会也会采取行动应对这成长。这个法案的制定与通过具有历史意义,并且相信未来在亚裔社区将取得更重要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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