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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科教园法硕资料预测对照

附:《2002年法硕串讲班补充资料》(3)

[日期:2005-03-10] 来源:科教园法律硕士学校  作者:科教园 [字体: ]

科教园2002年法律硕士冲刺班补充资料9——3

B96

科教园2002年法律硕士冲刺班补充资料

(2002年1月)

第三页

 

第五部分 刑法学部分

题型预测:题型与考试大纲应该保持相同,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题、法条分析、案例分析、论述题

符号说明:①标m-行k-Pn:本标题下第m自然段第k行在教材第n页。②Pn-段m-行k:教材第n页第m自然段第k行。③重点符号:△、▲;要把握:√;加重符号:↑、※、下划线;减轻符号:↓;删除符号:×、可以不看。

使用说明:结合面授内容整体把握。

B97

第一章 刑法概述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本节掌握刑法、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的定义:▲1。、附属刑法的概念。

第二节 刑法的属性和特征:一、刑法的属性:简单看一下即可。二、刑法的特征:看一看3个标题。

第三节 刑法的任务:刑法的第2条,本节内容简单看一看即可。

B98

第四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本节是本章的重点,要理解透彻。1、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2、罪行法定原则▲※2。(P488)刑法第3条,主要理解罪行法定的含义。基本内容的三个方面简单看一下即可。基本要求要看一下(本标题下第3自然段)。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知道是指在司法审判的时候(非立法)人人平等即可。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3。理解含义(标—1最后一句),标2刑法第5条的规定。

第五节 刑法的体系和解释:一般了解

一、刑法的体系:×了解刑法条文的基本结构(条—款—项)即可。

二、刑法的解释:√。主要看一看分类:有权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无权解释的概念。

B99

第六节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P499:√。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2、刑法的空间效力,掌握几种基本管辖原则内容▲4,在此基础上了解我国几种管辖是如何规定的,注意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掌握概念;了解各国刑法的溯及力不同规定和主张△,我国新刑法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有利于保护被告人)。

B100

第二章 犯罪的概念

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掌握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特征——记住犯罪的3个基本特征标题,要理解。第三节 犯罪概念的意义:×。本章重点在法律条文规定中的具体应用。

B101

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

第一节 犯罪构成的一般概述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掌握犯罪构成的概念▲1。 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2。把握四个共同要件。 三、犯罪构成的分类:√↓看一下就行了。 四、研究犯罪构成的意义:×。

第二节 犯罪的客体

把握:1、犯罪客体的概念:△;2、把握犯罪客体的种类:△要理解。3、注意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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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犯罪的客观方面

本节为本章的重点,主要把握犯罪的危害行为。

一、犯罪客观方面概述。掌握犯罪客观方面的必要要件与选择要件[见标3]▲。

二、危害社会的行为▲。把握危害社会的表现形式▲(作为、不作为),哪些不能构成危害形式。

三、危害社会的结果▲。把握含义。 四、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看一看、应用。

五、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简单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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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犯罪的主体

一、犯罪主体概述。掌握:犯罪主体的含义▲,分类:自然人、单位(刑法第30条、31条),一般主体、特殊主体▲。要注意单位犯罪及司法认定▲。不能作为单位犯罪的几种情况(以自然人犯罪论处):(1)非法成立的单位;(2)单位成立是合法的,但成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经营内容的。(3)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但实际为个别人中饱私囊,为个人利益实施的。注意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实施的条件看看即可。

二、刑事责任年龄。掌握刑事责任年龄:14、16、18四个年龄段的划分及规定▲,熟记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承担刑事责任的8种犯罪,其中奸淫幼女的按强奸论处。

三、刑事责任能力:看看即可,了解精神病人(含间歇性精神病人)、醉酒的人、聋哑人及盲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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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犯罪的主观方面

一、犯罪主观方面概述:主观要件(罪过)的概念▲(故意、过失),把握犯罪时的心理状态—标2。

二、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了解罪过的因素▲(意识因素、意志因素)。

三、犯罪故意▲:把握犯罪故意的概念(刑法第14条),直接故意(希望)与间接故意(放任)的比较; 

四、犯罪过失▲:把握疏忽大意的过失(疏忽)与过于自信的过失(轻信)及意外事件的区别。

五、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大致看看。

六、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不影响定罪,事实上的认识错误(1)错误认识的事实是犯罪构成内容的,认识有错误,会影响定罪;(2)错误认识的事实不是犯罪构成内容的,认识有错误,不会影响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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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了解概念▲。知道种类。

第二节犯罪既遂

一、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掌握犯罪的概念,既遂的标准(标—2第一句)。

二、犯罪既遂的形态:知道直接故意犯罪规定的四种既遂形态: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即可。

三、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知道“对故意犯罪的既遂犯,应当直接按照该刑法分则具体罪刑条文所规定的刑罚规格量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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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把握:哪些是预备行为▲,把握犯罪预备的概念。

二、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四节犯罪未遂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主要掌握概念和三个特征。二、犯罪未遂的分类:√。三、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记住一句话: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107

第五节 犯罪的中止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种类▲。

二、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行为的定性:记住结论即可。

三、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记住一句话: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本章重点: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概念;犯罪既遂的标准;犯罪预备的概念、特征、处罚原则,哪些是预备行为;犯罪未遂的概念、特征、处罚原则;犯罪中止的概念、特征、种类、处罚原则、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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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共同犯罪

第一节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掌握共同犯罪概念、成立条件▲及不能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况(P531第4自然段三种情况及教唆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实施犯罪的)。

第二节共同犯罪的形式:把握标题、基本概念掌握就行。

第三节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要求掌握:我国将共同犯罪人分为那几类,其概念及处罚原则。重点掌握胁从犯、教唆犯▲。
本章重点掌握的问题是:共同犯罪的概念、成立条件、形式,胁从犯、教唆犯。

B109

第六章 一罪与数罪

第一节 一罪与数罪的概念

知道一罪与数罪的判断标准▲即可(本节倒数第2自然段最后一句话。

第二节 实质的一罪

把握实质的一罪的含义及其种类▲。一、继续犯:继续犯的概念、特征▲(重点第一个特征)、处断原则(最后一句话)。二、想象竞合犯:概念、特征▲、处断原则,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区别。三、结果加重犯:看看即可。

B110

第三节 处断的一罪

处断的一罪的概念及其种类。一、连续犯:×。看看连续犯的概念、处断原则。二、牵连犯:概念、构成特征、处断原则▲,与想象竞合犯的区别。三、吸收犯:×看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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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第一节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把握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掌握不能按正当防卫处理的情况(聚众斗殴、事前防卫、事后防卫、防卫目的不正当、防卫过当)

二、无过当防卫权▲:掌握概念(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成立条件。

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掌握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刑事责任▲。

第二节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看看。P547-段2。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掌握概念、成立条件、刑事责任▲。

注意避险过当与防卫过当的区别▲。

B112

第八章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把握刑罚的概念、特征▲(2、3、4)、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第二节掌握一句话我国刑罚目的(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

B113

第九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第一节刑罚的体系

掌握P551第3自然段刑法第32-34条的规定,主刑与附加刑的区别(主刑独立适用,只能适用一种;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有可以附加适用)。

第二节刑罚的种类

一、主刑。管制的期限、数罪并罚的最高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要注意。拘役的期限、执行、数罪并罚的最高刑、羁押折抵。有期徒刑的期限、数罪并罚的最高刑、执行机关。无期徒刑的知道概念即可。死刑重点把握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重点把握适用对象、执行制度的限制▲):P554。

二、附加刑:罚金的概念,对单位犯罪一律使用罚金,根据刑法分则确定罚金幅度。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没收财产记住概念一句话(个人所有财产)。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外国人△),注意有外交豁免权的人除外。

对上述两节内容要求记忆、理解并会运用。

B114

第十章 量刑:△比较重要,必考章

第一节量刑的概念和原则

一、量刑的概念及其特征:×。

二、量刑的原则▲:刑法第61条—标1:概括为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量刑原则;以刑事法律为准绳的量刑原则。其它简单看看。

第二节量刑的情节

一、量刑的法定情节▲:看看标1,知道量刑情节中从轻、从重、减轻、免除处罚的含义,把握总则性情节↑与分则性情节↓,其它内容简单了解。

二、量刑的酌定情节:概念。 三、量刑情节的适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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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量刑制度▲※

一、累犯▲:累犯的概念和意义;累犯的种类、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构成条件※,累犯的刑事责任记住一句话必须从重处罚即可。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的区别。

二、自首▲。整体上把握。自首的概念、种类;一般自首成立条件;特别自首成立条件;自首犯的刑事责任一句话。※

三、立功。立功的概念和意义;立功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立功犯的刑事责任▲。

四、数罪并罚:罪并罚的原则▲(标题、理解);我国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掌握3个基本情况▲,把握刑法第69条、第70条、第71条即可,教材内容可以不看)。 五、缓刑。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考验期限内的规定▲;缓刑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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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刑罚执行制度

第一节刑罚执行概述:一、刑罚执行的概念:×。二、刑罚执行的特征:掌握刑罚执行的主体▲及其执行刑种—标1。三、刑罚执行的原则:×。

第二节 减刑:一、减刑的概念:×。二、减刑的条件。对象条件▲:标1第1句话;实质条件▲:重点把握—标1;限度条件▲:标1。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四、减刑的程序:×。

第三节 假释:一、假释的概念:把握含义。二、假释的条件:把握不能适用假释情况▲:累犯及P591—段4规定的情况(说明:此处“10年”指一罪被判处10年以上,并罚超过10年并不在此列)。假释最高裁量及其条件▲P591—段3看一看。 三、假释的考验期及其考察:×。四、假释的法律后果:同减刑。五、假释的程序:×。

B117

第十二章刑罚消灭制度

第一节刑罚消灭概述:×一般了解。

第二节 时效:▲

本章重点、主要把握一些计算时间的问题。

一、时效的概念和意义。(一)时效的概念:√;(二)时效的意义:×一般了解。二、追诉期限:√。三、追诉期限的起算:√。追诉期限起算的规定;时效中断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时效延长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

第三节赦免:×看看即可。

B118

第十三章 刑法各论概述

主要把握法定刑(P601):概念、种类、与宣告刑区别。

刑罚分则中规定的十类犯罪中:①不重要的犯罪(原则上可以忽略)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军人渎职罪、危害国防利益罪。②相对重要的犯罪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渎职罪。③重要犯罪包括:经济秩序,公民人身权利。

每一章概述部分(第一节)一般不用去管它,或者看看4个构成要件即可,每一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具体犯罪中每一个罪的法定刑不是考查的重点,只有实质内容的法定刑才可能考,并罚的情况要注意,对法定刑的追诉条件要注意,具体哪个罪判多少年可以不看,死刑的适用情节比较特殊的情况下要注意(如盗窃罪有两种情况)。

B119

第十四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本章一般不是重点。本章主要把握:①背叛国家罪:注意主体、行为(客体)、客体。②分裂国家罪:把握客观方面及其两个方面的表现。③间谍罪:把握客观方面的三种间谍行为。④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把握客观方面的表现。

B120

第十五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普通刑事犯罪的区分▲:①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构成普通刑事犯罪,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则按普通犯罪处理。②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构成危害了公共安全的,没有构成普通刑事犯罪的,则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③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既构成普通刑事犯罪,又危害了公共安全的,按想象竞合犯处理,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B121 本章主要把握:①放火罪:既遂的标准;本罪既可以是作为,亦可以不作为的方式发生,不作为的认定。②爆炸罪:主体(14岁以上)、主观方面、本罪与其它罪发生竞合的情况如何处理,既遂标准(危险犯)。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把握概念和特征,认定、范围;司法实践,以其它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形式P612-段4。④破坏交通工具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犯罪对象强调“正在使用中的”,既遂认定(危险犯)。⑤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掌握认定中P616第5自然段最后3行。⑥劫持航空器罪:什么是劫持、犯罪对象、主体,认定中第2、3标题P617倒数1、2自然段;处罚(绝对死刑情况,绝对死刑情况还有绑架后杀害人质的)。⑦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看看。⑧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P620第3自然段主观方面、第4自然段(认定)最后一句话。⑨交通肇事罪:单位管理人员及私车车主强令违章驾驶的、纵容他人逃逸的构成此罪,注意主观方面是过失,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中还应注意肇事后的心理转化的定罪:(1)行为人未构成本罪又故意实施杀人的,以故意杀人罪处罚;(2)行为人构成本罪又故意实施杀人的,以本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3)行为过程中主观罪过发生转化的,以转化后的定罪处罚;(4)肇事之后,假意救护被害人,离开现场实施抛弃被害人致死的,以故意杀人罪处罚。本罪的处罚要看一看。⑩、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把握一下它的主体。
B122

第十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本章主要把握: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掌握概念。(2)把握本罪的构成特征。(3)单位犯本罪的处罚。(4)区别本罪(140条)与其它犯罪(141-148条)的划分。质量无问题,仅缺斤短两按诈骗罪行为处理;注意5万元的标准。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行为犯):掌握概念、构成特征。注意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投毒罪的比较。③走私淫秽物品罪:注意概念、特征、认定及处罚。④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注意一个问题,认定中P634划清本罪与一般走私行为的界限(5万元)。走私多种物品,按想象竞合犯处理,按一重罪定罪处罚。⑤、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重点掌握概念;把握本罪构成特征(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本罪与受贿罪的区别;相关司法解释(村民委员会问题)。⑥注:所有行贿罪主观方面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⑦、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注意犯罪主体即可。⑧、伪造货币罪:伪造的对象是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自由流通、自由兑换的货币(不含台币);适用死刑的情况(如伪造货币抗拒查处等)。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共同点(公开地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区别(主观方面是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非法占有的几种形式(集资款用于非法犯罪不能返还的、携款潜逃的、用于高风险行业不能返还的等都认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⑩、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与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B123

⑾、洗钱罪:注意概念中规定的三类上游犯罪;客观方面(洗钱形式:《刑法》第191条的规定的5种情况);主观方面(事后的“明知”)。⑿、贷款诈骗罪:主观方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主体(不能是单位);客观方面的五种形式;诈骗对象是银行的信贷资金。⒀、信用卡诈骗罪:主观方面、主体与贷款诈骗罪相同;客观方面的四种形式;《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⒁、保险诈骗罪:主体;客观行为的五种形式;《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⒂、偷税罪、抗税罪:了解;注意单位领导组织本单位职工使用暴力抗税的,按自然人犯罪处理。⒃、骗取出口退税罪:客观方面;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了解虚开的概念即可。⒅、假冒注册商标罪:把握概念即可。⒆、侵犯著作权罪:概念;客观方面的四种行为(《刑法》第217条)。⒇、虚假广告罪:主体(不包括广告制作人)。(21)、合同诈骗罪:构成特征;诈骗行为(《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想象竞合。(22)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行为(《刑法》第225条中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包括在国家指定的外汇交易市场以外,非法买卖外汇牟利的;租用电信线路擅自从事国际长途业务的;制作销售非法出版物的;从事非法传销活动情节严重的等);非法经营罪与其他犯罪构成想象竞合。

其它罪简单了解,知道主要内容即可。

B124

第十七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本章主要把握:1、故意杀人罪:生命开始与死亡的认定;客观方面的把握要联系自杀案件的四种情况P560及安乐死;主观方面的把握要注意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2、过失致人死亡罪:看一下概念,注意《刑法》第233条的规定(本罪与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之间的关系)。3、故意伤害罪:掌握概念、构成要件(主体、客观方面);注意故意伤害罪与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暴力性犯罪的界限(P663,第4段);处罚时可适用死刑的两种情况。4、强奸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侵害对象只能是妇女(不包括妻子);客观方面必须违背妇女意志(暴力、胁迫、诱骗等P664第2-3段);强奸罪的认定;5、奸淫幼女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主观方面必须明知是幼女。

B125

6、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强奸罪的区分。7、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主要是目的不同);绑架罪适用死刑的情况(致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既遂的标准。8、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的概念;以出卖为目的;处罚时的八种情况也应注意一下。9、诬告陷害罪:概念(“捏造”“意图”“告发”);构成条件;处罚简单了解。10、侮辱罪、诽谤罪:概念;二者之间的区别;二者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11、刑讯逼供罪:犯罪主体;构成要件(了解);致人伤残死亡的,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12、报复陷害罪:构成特征(了解)。

其它罪简单了解,知道主要内容即可。

B126

第十八章 侵犯财产罪

本章主要把握:1、抢劫罪:概念;构成特征;与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的界限,重点把握《刑法》第269条关于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规定。2、盗窃罪:概念;客观表现(数额较大、多次盗窃、电信);适用死刑的标准。3、诈骗罪:概念;十种新型诈骗犯罪与诈骗罪之间的法条竞合(了解)。4、抢夺罪:与抢劫罪联系;构成条件。5、侵占罪:概念和构成条件(“拒不退还”“拒不交出”)。6、敲诈勒索罪:概念;与抢劫罪的界限。

其它罪简单了解,知道主要内容即可。

B127

第十九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本章主要把握:1、妨害公务罪:注意P690第2段,6-7行“如果以重伤或者……罪论处”。2、招摇撞骗罪:概念;冒充的对象以及冒充的几种情况;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与诈骗罪的区别。3、聚众斗殴罪:双方都无正当防卫;致人重伤死亡的,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处。4、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黑社会组织的概念;处罚时的数罪并罚。5、伪证罪:主体;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客观方面的表现。6、据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体;客观方面的表现。7、脱逃罪:主体;脱逃的认定及方式;脱逃过程中致人死亡或重伤的,按牵连犯处理。8、非法组织卖血罪:概念;与强迫他人卖血罪的区别;注意一下《刑法》第333条第2款的规定。9、医疗事故罪:主体;主观方面;与非法行医罪的区别。10、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构成要件;着重看一下认定和处罚。11、非法持有毒品罪:认定。12、传播淫秽物品罪:概念。

其它罪简单了解,知道主要内容即可。

B128

第二十章 危害国家利益罪(了解)

第二十一章 贪污贿赂罪

本章主要把握:1、贪污罪:构成特征(重点把握主体、客观方面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个人贪污在共同犯罪中数额的确定;处罚(“个人贪污……可以减轻处罚或免予刑事责任”)。2、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主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归个人使用、三种可以构成犯罪的挪用公款行为);注意相关的司法解释(挪用公款潜逃的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以数罪并罚处理等)。3、受贿罪:主体;受贿方式;相关司法解释(行为人事后受贿的,以是否事先有约定来处理)。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主体;客观表现;认定。

本章的罪都应该看一看。

B129

第二十二章 渎职罪

主体只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章主要把握:1、玩忽职守罪:构成特征(重点是主体)。2、故意泄漏国家机密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与间谍罪、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区分。3、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主体相同;发生领域不同;客观方面表现(“徇私”、“违背事实”);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同时又受贿的择一重罪处罚。4、私放在押人员罪:与脱逃罪的联系。5、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看一下主体就可以。

其它罪简单了解,知道主要内容即可。

B130

第二十三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了解)

案例分析的答题思路(仅供参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下同):犯什么罪——符合哪个罪的构成条件——罪数形态——是否并罚——有无累犯情况——有无自首立功的行为——犯罪行为的停止状态的情况——是否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法条分析的答题思路:看是总则的法条还是分则的法条——如果是总则的法条——应当把总则具体制度的内容说出来——涉及的重要概念——如果是刑法的分则的条文——罪名——构成要件——处罚。

简答题:核心内容,答要点,不要展开论述。论述题:问什么答什么,能写多少写多少,如贪污罪。

 

结束语:希望广大学员理解掌握上述重点之后,如有时间尽量多看教材,并适当做练习,便于加深理解、记忆,最后预祝广大学员取得优异成绩,顺利考取理想中的学校,祝您们成功!

科教园200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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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页:附:最后一份民法试卷押中30多分近似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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