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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日期:2018-02-28]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  作者: [字体: ]

本文摘自《法硕教材考点解析》法律出版社

1.概念:犯罪对象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人、物或信息。{单2015.2}

∥犯罪对象是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选择性要素,也就是说,凡是刑法条文中明确规定行为对象的,它就是该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的必要因素。如盗窃枪支弹药罪中的枪支弹药。由于刑法中规定的绝大多数犯罪都有特定的对象,所以确定犯罪对象具有重要意义。

∥犯罪对象不同于:(1)组成犯罪之物。用于贿赂、赌博的财物,是组成犯罪之物,不是犯罪对象。(2)犯罪所生之物。如制造的毒品对于制造毒品罪而言属于犯罪生成之物,不是犯罪对象。(3)犯罪所用之物。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诈骗,该伪造的信用卡属于用于犯罪之物,不是犯罪对象。

2.简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二者是本质与现象的关系。∥如盗窃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它们的犯罪客体是财产的所有权。

Ⅰ.两者的联系:{单2014.5}

(1)犯罪客体寓于犯罪对象之中,揭示犯罪的本质,而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载体或主体承担者。犯罪行为对犯罪客体的侵害,往往是通过侵犯或指向犯罪对象来实现的。

‖(2)犯罪对象在不同的场合会表现为不同的犯罪客体。不同的犯罪对象在一定的场合也可能表现为相同的犯罪客体。

Ⅱ.两者的区别:

(1)犯罪客体是所有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能够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仅是某些犯罪客观方面中的必要要素,而不是所有犯罪的必要条件。

(2)任何犯罪都要使一定的犯罪客体受到侵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如盗窃枪支、弹药罪的犯罪对象枪支、弹药,在犯罪过程中不一定遭到毁坏。

‖(3)犯罪客体决定行为的本质;而犯罪对象不能。

‖(4)犯罪同类客体原理是建立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重要理论根据;而犯罪对象不是。

实践证明,正确认识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联系与区别,有助于我们分清各种犯罪对象中体现的犯罪客体的性质,这对于我们防止将犯罪对象误认为犯罪客体,混淆各种犯罪的区别,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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