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全日制、非全日制
【概况】法律硕士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 ,统一命题,法律非法学限招非法律专业考生,法律法学限招法律专业考生。2016年前实行统一阅卷,2017年阅卷改为当地。法硕主要培养有特定专业背景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是高素质法律人才的主要培养形式,目前全国有二百多所院校校招收法律硕士,考生在联考院校间可以调剂。 法律硕士考生起点相同,考试公平,经过短期辅导提分快,名校易考,就业前景好。
1996年:法律硕士专业开设。
2000年:法硕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限招非法律专业考生,即现在的法律硕士非法学。
2010年:开设法律硕士 (法学)专业,限招法律专业考生。
2017年:考试大刚统一,法硕将非法学、非法学考试考察内容统一,除题型外,内容完全统一。
2017年:取消10月在职研究生,将在职研究生并入普通研究生考试,设立非全日制,试题统一。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简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英文Juris·Master,简称JM。
法律硕士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为加快与国际法律教育接轨,满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对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设。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我国各项事业必将逐步纳入法治轨道。在国际上,法治比较健全的国家,法学院只招收大学本科毕业生,法律专业不在本科阶段开设,也就是要求法律人才必须有一个非法律的专业背景,因为在社会中发生的错综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 每一个领域,都与具体专业息息相关。“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大批具有一定专业背景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目前我国法律人次专业口径过窄,人才规格单一,难以满足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求!法律硕士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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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各行各业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按法学一级学科和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确定的,课程设置覆盖了法律二级学科的主要内容,课程结构力求体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在知识能力结构上的要求。培养工作不仅与法律本科教育相衔接,还与法学硕士研究生和其他专业学位教育相联系。此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培养的全过程要体现法律职业对其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理念,即法律意识及价值观、法律思维的逻辑与方式、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法律人员的从业素质和从业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总之,培养方案的目的在于使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一大批既掌握本专业、又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高层次、基础宽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科学地规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培养工作和培养过程,进一步完善我国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培养结构和学位制度,促使法律研究生教育适应我国法律实务部门和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对高层次法律人才多样化的迫切需求。
法律硕士(非法学):限招非法律专业考生,专业课全国联考。
从2000年开始,法律硕士招生考试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即全国统一命题,统一阅卷),政治理论(文)和外语的考试参加全国统考。2000年起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教育不再招收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指13个具体专业),而只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 ,即现在的法律硕士(非法学)。采取这项措施,理由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重要渠道,加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是法学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这项改革措施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学高等教育资源的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特殊的教育功能和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各试点单位在培养过程中的组织工作。对于法律本科毕业生,应鼓励他们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在职人员符合条件的,则可以报考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法律硕士就业范围广,依法办事利用法律保护单位及个人利益,涉及每个领域,毕业生可以在法律实务、原有专业等相关领域从事工作,就业范围比法学硕士广,因其具有特定专业背景,在实务工作中更容易发挥专业优势,成为某个领域的权威,目前在毕业的考生中,法律硕士的优势已经得到证实,毕业生就业前景 较好!
法律硕士历年分数线相对稳定,一般在315-325分左右,2010年C区线只有295分,通过国家线的考生即使未被第一志愿录取,基本上都能调剂到联考院校,名校录取分数线一般仅仅比国家线高几 十分,像北京大学今年分数线在360分左右、中国人民大学分数线在350分、清华大学在340-350左右、中国政法大学在330-350之间,考生都是非法律专业,公共课实行统考,专业课实行国家联考,比较公平公正,是广大非法律专业考生考研、特别是考北大、清华等一流学府的理想选择!
法律硕士(法学):限招法律专业考生,专业课全国联考。
从2010年开始,法律硕士增设法学专业方向。专业课也实行全国联考。而只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律专业毕业生。目前名校分数线较低,对于 想考名校的法律考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考试命题:2000至2004年由 教育部委托司法部组织命题,目前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参加命题的有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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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谈法律硕士前景 录音格式:MP3 大小:1.9M 时常:7.5分钟 摘自:2004年科教园法律硕士基础班音频 下载 |
法律硕士大事纪实
一、联考院校批准批次:
第一批(1995年批准8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
第二批(1997年批准5所):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南京大学、厦门大学
第三批(1998年批准9所):山东大学、复旦大学、黑龙江大学、四川大学、湘潭大学、浙江大学、郑州大学、苏州大学、安徽大学
第四批(1999年批准6所):云南大学、兰州大学、辽宁大学、清华大学、山西大学、南开大学
第五批(2003年批准11所):湖南大学、烟台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不招生)、上海交通大学、河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海南大学
第六批(2004年批准11所):上海财经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河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福州大学、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东北财经大学、内蒙古大学
第七批(2007年批准30所):招生院校总数增至80所
西安交通大学、青海民族学院、新疆大学、西北大学、青岛大学、暨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安徽财经大学、河北经贸大学、中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宁波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华侨大学、上海大学、东南大学、广东商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天津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重庆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南昌大学、同济大学、深圳大学
第八批(35所):2010年新增35所院校招法硕总数增至115所 ;2011年法硕总数增至116所
2016年 :招法硕院校总数增至161所
2017年 :招法硕院校总数增至201所。>>>查看
二、历史大事件:
1、199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了设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告。
2、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首批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8所高校首批试点招收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首届招生425人。
3、1997年批准的第二批有权招生法律硕士研究生院校:厦门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
4、1998年1月第一届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成(自1998年1月至2004年3月)。
1998年,在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基础上,又首次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全国千余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系统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在职干部及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专业法律人员参加了学习。
1998年批准的第三批招生院校:复旦大学、浙江大学、黑龙江大学、湘潭大学、四川大学、安徽大学、苏州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
5、1999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转发了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1999年在校生仅有一干八百余人。
全国招收法律硕士的院校增至22所。
1999年批准的第四批招生院校:清华大学、辽宁大学、南开大学、山西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
6、从2000年开始,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即统一命题,统一阅卷),政治理论(文)和外语的考试参加全国统考。
从2000年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不再招收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而只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
招生院校共22所(第四批批准的从2001年开始招生)
2000年全国报考人数为8173人,计划录取1516人,实际录取1376人.
指定考试大纲及教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2000-200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第一版
2000年国家规定的法律硕士录取分数线为:往届考生325分以上,应届考生330分以上。
7、2001年,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等院校已达28所(第四批开始招生)。
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报考人数逐年扩大,2001年报考人数17985人,计划录取2400人,实际录取近2500人。
教材版面修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第二版
2001年国家规定的法律硕士录取分数线为:往届考生340分以上,应届考生345分以上。
8、2002年考试大纲重新进行了修订,对联考各科目从考试目的、题型结构、考试与评卷方式以及大纲编写体例等方面都进行了调整。从2002年起联考各科均设有40%左右的机读试题。适应机读评卷,取消填空题、名词解释题和解答题,更多采用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题与多项选择题或者不定项选择题)、判断题等题型。
2002年国家线 :往届考生340分以上,应届考生345分以上。单科最低60分。
9、2003年考试大纲重新进行了修订,考试形式及局部内容进行了修订。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自2003年起法律硕士试卷考试科目由改革之前政治(文)100分、外语100分、民法学100分、刑法学100分、综合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100分,改为:外语100分,政治(文)100分,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民法学)150分,综合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150分。
2003年在校规模20600人,其中研究生在校人数9328人,政法部门在职攻读研究生11272人。1996年-2003年累计招生29448人,到2003年已经毕业人数8848人,
10、从2004年起,业务课目联考命题工作改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随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历教育)报考人数的增长,考务工作量急剧增加,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由教育部决定。
2004年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考试题型发生重大变化,制定教材被取消。《联考指南》由人大出版社组织修订
全国招收法律硕士的院校增至39所,新增11所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烟台大学、河南大学、湖南大学、海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
11、2004年3月第二届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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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园资料部2005年6月
关键词: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全日制、法律硕士非全日制,法硕非法学、法硕法学、法硕全日制、法硕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法律全日制、法律非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