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
说明:本试题答案部分,为阅卷使用评分标准答案
目录索引:
第一部分 专业基础试题
第二部分 专业综合试题
第二部分 专业综合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单2017.1}1.下列关于不同法学流派的表述,正确的是
A.自然法学派强调人定法高于自然法
B.历史法学派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
C.社会法学派倡导法学应当关注法律现实的多种面向
D.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学应当研究法与道德的内在关系
答案:C。【考点】法学流派。
【解析】自然法学派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人定法符合自然法时才是真正的法律。A项错误。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是古典自然法学派而非历史法学派,故B项错误。分析法学派以实证主义哲学为基础,反对形而上学的思辨方式和寻求终极原理的做法,反对超越现行法律制度的任何企图,认为法与道德无关或至少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故D项错误。社会法学派强调研究“现实的法学”,研究法律现实的各个方面,反对分析法学派仅仅对法律进行形式逻辑上的研究。故C正确。
{单2017.2}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
B.大陆法系是在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
C.英美法系是以美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为主导发展而来
D.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
答案:A。【考点】中华法系。
【解析】中华法系礼教是法律的最高原则。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西汉中期“独尊儒术”是礼法融合的初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以礼入律”,唐朝时“一准乎礼”,礼法结合达到顶峰。A正确。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B错误。英美法系是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C错误。法系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某些特点对法律所作的分类,D错误。
2017年《法硕6套卷》第12页卷1多选第46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2017年《法硕6套卷》第71页卷5单选第10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单2017.3}3.下列关于法律继承的理解,正确的是
A.法律继承与法系的形成之间没有关系
B.法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
C.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相互继受和影响
D.法律继承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
答案:B。
【解析】法律继承的根据和理由主要表现在:(1)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律的继承性。(2)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4)法律演进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律的继承性。
法律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法律继承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扬弃。CD错误。A项错误显然。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1.原文:P363简述法律继承的必要性(根据或理由的主要表现)▲。
2017年《法硕6套卷》第71页卷5单选第11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单2017.4}4.甲影楼为乙拍摄婚纱照,后擅自将乙的婚纱照卖给丙杂志社做封面,乙得知后,与甲和丙交涉未果,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和丙侵犯了乙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此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法院与乙的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
B.法院甲、丙的关系是绝对法律关系
C.甲和乙在诉讼中的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
D.甲和丙因照片使用产生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4.A。【考点】法律关系分类。
【解析】诉讼法律关系是依据诉讼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存在于诉讼程序之中的法律关系,A正确。法院甲、丙的关系是相对法律关系,甲和乙在诉讼中的关系是平权型法律关系;甲和丙因照片使用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对法律关系指的是权利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不特定的法律关系。BCD选项错误。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法律关系的分类:▲分析题。”
2017年《法硕6套卷》第9页卷1单选第1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2017年《法硕6套卷》第91页卷6多选第49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单2017.5}5.“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关于这句话,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人生而自由,因此自由与法律无关
B.自由意味着人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
C.法律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唯一的价值和目标
D.若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定,自由便荡然无存
答案:D。【考点】法律与自由的关系。
【解析】法律与自由具有密切的关系,一方面自由促进和推动法律进步,没有自由,不可能有法律的进步和发展;另一方面,自由没有法律也不行,自由是法律规定和许可的自由,没有法律就没有自由,自由受法律的保护和限制。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复习考点:简述法与自由的关系,主观题角度结合道德、法治掌握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单2017.6}6.关于如何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保证公正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
B.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求法院在裁判前必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C.提升司法公信力升必须推进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D.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检察权、审判权与执行权高度统一
答案:A。【考点】司法公信力。
【解析】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在当前有6个方面的改革要求:(1)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2)优化司法职权配置。(3)推进严格公正司法。(4)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6)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单2017.7}7.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伤。甲赶紧打120电话,并随救护车将乙送往医院,乙被诊断为轻伤,经及时救治痊愈出院。甲支付了乙的医疗费等费用。事后,甲未被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上述材料,甲被免责的原因是
A.有效补救免责 B.立功免责 C.协议免责 D.自助免责
答案:A。【考点】免责的条件。
【解析】免责的条件:(1)时效免责;(2)不诉免责;(3)自首立功免责;(4)有效补救免责;(5)自助免责。有效补救免责,指对那些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一定损害,但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
2017年《法硕6套卷》第10页卷1单选第12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2017年《法硕6套卷》第41页卷3单选第8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单2017.8}8.关于法律推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辩证推理是通过法官的主观想象获得合理裁判结论的推理过程
B.美英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归纳推理,不用演绎推理
C.“类似案件,类似处理”是类比推理的基本要求
D.演绎推理的大前提通常是法律事实
答案:C。【考点】法律推理。
【解析】辩证推理是法官对法律或案件客观事实的辩证推理过程,它必须建立在事物的辩证法的客观基础之上,而绝不应该是从法官的主观想象中得出结论。A错误。在成文法国家,演绎推理是一种主要的法律推理方式,归纳推理主要适用于判例法国家。B项表述美英法系国家不用演绎推理错误。演绎推理的特点(基本逻辑):法院有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和原则(大前提),也有通过审理确定的、可以归入该规则或原则的案件事实(小前提),由此法院可以作出一个确定的判决(结论)。D项错误。类比推理是一种或然推理,这就是所谓的“类似案件,类似处理”。C正确。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分析题:法律推理(演绎推理、类比推理、归纳推理、实质推理)。”
2017年《法硕6套卷》第56页卷4单选第15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2017年《法硕6套卷》第59页卷4多选第49题,点击查看
2017年《法硕6套卷》第86页卷6单选第1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单2017.9}9.下列关于法律论证的理解,正确的是
A.法律论证与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之间不存在任何联系
B.法律论证的过程主要是协商过程,不包含逻辑推理
C.法律论证的融贯性要求裁判过程中价值与事实相统一
D.法律论证结论的可接受性与司法独立之间存在着矛盾关系
答案:C。【考点】法律论证。
【解析】所谓融贯是指法律体系本身的价值与事实、整体与部分、规则与原则、原理与精神的系统性、连贯性和一致性,以及法律体系与外部社会之间的内外融贯。故C正确。ABD很容易排除。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复习考点:简述我国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法律论证概念和特点。”
{单2017.10}10.某市的城市规划方案频繁变更,导致一些企业的房地产项目无法按计划正常进行。该地方政府违反的执法原则是
A.讲究效率原则 B.诚实守信原则 C.正当程序原则 D.比例原则
答案:B。【考点】执法的基本原则。
【解析】执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依法行政原则;(2)合理性原则;(3)讲求效率原则;(4)正当程序原则;(5)比例原则;(6)诚实守信原则;(7)权责统一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其内涵分为2个方面:①行政信息真实原则;②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应选B项。
{单2017.11}11.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基本原则
B.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要求将道德统一到法律中来
C.人民主体地位原则是指一切法律活动都应当交给全体公民来完成
D.从中国实际出发原则就是要拒绝移植和借鉴其他国家的制度和经验
答案:A。【考点】依法治国。
【解析】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简述或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2017年《法硕6套卷》第87页卷6单选第6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单2017.12}12.下列关于法治思维的理解,正确的是
A.法治思维是实体思维而不是程序思维
B.法治思维需以合法性判断作为其核心内容
C.法治思维主要是立法机关采用的思维方式
D.法治思维是一种认识思维而不是实践思维
答案:B。【考点】法治思维。
【解析】“法治思维”是指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它是将法律规定、法律知识、法治理念付诸实施的认识过程。排除CD项。法治思维说到底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B项正确。此外,法治思维还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理解:(1)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2)法治思维是平等思维。(3)法治思维是权力受制约思维。(4)法治思维是程序思维。排除A项。
{单2017.13}13.下列关于守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守法的最低状态是不违法犯罪
B.守法的内容就是全面行使法定权利
C.守法的主体不包括无民事行为的人
D.守法的范围包含宪法、法律及风俗习惯
答案:A。【考点】守法的构成要素与守法的状态。
【解析】守法的状态是指人们对法律的遵守程度。包括(1)守法的最低状态是不违法犯罪。(2)守法的中层状态是依法办事,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3)守法的高级状态是守法主体不论是外在的行为,还是内在动机都符合法的精神和要求,严格履行法律义务,充分行使法律权利,从而真正实现法律调整的目的。
2017年《法硕6套卷》第59页卷4多选第50题 ,点击查看
{单2017.14}14.王某发现当地个别政府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遂将收集的证据交给电视台。电视台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当地政府为此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认定报道反映的问题属实,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该事件涉及的法律监督形式包括
A.社会舆论监督、政党监督和行政机关监督
B.权利机关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C.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行政机关监督
D.社会组织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答案:C。【考点】法律监督的形式。
【解析】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分为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和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在我国,根据社会监督的主体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中国共产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王某、视台、当地政府的监督分别属于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行政机关监督。故C正确。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简述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内国家监督(内容)▲;简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或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或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
{单2017.15}15.我国刑法21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关于该法条中包含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
B.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C.法律后果和行为模式
D.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
答案:B。【考点】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
【解析】在逻辑结构上,任何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都是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构成的,尽管它们往往不表现于同一个条文当中。。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事例分析中认定法律规则的种类与构成要素▲【注意简述与选择】。”
2017年《法硕6套卷》第24页卷2单选第5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16题目——26题目缺
第16题至26题答案:
16.D, 17.C, 18.A, 19.B, 20.D, 21.A, 22.A, 23.C, 24.A, 25.B, 26.C
{单2017.27}27.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
B.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C.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均须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不得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答案:C。【考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解析】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C项正确。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A错误。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B项错误。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D项错误。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简述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2017年《法硕6套卷》第28页卷2多选第54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2017年《法硕6套卷》第57页卷4单选第27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单2017.28}28.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A.乡镇政府可直接设立村民委员会,报县政府批准
B.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的外嫁女,可以参加本村的村委会选举
C.村民委员会可以制订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并报乡镇政府备案
D.乡镇政府领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答案:B。【考点】村民委员会。
【解析】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A项目错误。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C项目错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D项错误。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C项正确。
2017年《法硕6套卷》第88页卷6单选第22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2017年《法硕6套卷》第88页卷6单选第23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单2017.29}29.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人民法院的表述,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一律公开进行
B.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可连选连任,不受任期限制
C.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上一级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D.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答案:D。【考点】人民法院。
【解析】《宪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每届任期都是5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属于监督关系。故ABC错误。依照依法独立审判原则,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故选D项。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简述依法独立审判原则{分析2011}▲”“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制度主要有”
{单2017.30}30.根据现行宪法和立法法,下列关于宪法监督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均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
B.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司法解释同宪法相互抵触,可予以撤销
C.公民认为地方性法规同宪法相抵触,可向全国人大书面提出审查要求
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改变或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答案:A。【考点】宪法监督。
【解析】违宪审查的机关(主体),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A项正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司法解释同宪法相互抵触,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B项错误。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不能提出审查要求。C项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只有权撤销,不能改变,D项错误。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法论2010.37}试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及其完善。”
2017年《法硕6套卷》第45页卷3多选第53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2017年《法硕6套卷》第75页卷5多选第54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单2017.31}31.《左传》载,“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其中“贼”指的是
A.掠人之美 B.杀人无忌 C.贪以败官 D.寇攘奸宄
答案:B。【考点】禹刑。
【解析】《左传》中有“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晋国大夫叔向的解释:“己恶而掠人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B项正确。
2017年《考点解析》教材原文。
{单2017.32}32.根据《周礼·秋官·司刺》的记载,西周法律规定,定罪量刑时须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动机。该规定是
A.三赦之法 B.三刺之法 C.三宥之法 D.五过之疵
答案:C。【考点】三宥之法。
【解析】西周有三宥之法,《周礼·秋官·司刺》载:“壹宥日不识,再宥日过失,三宥日遗忘。”这表明西周在定罪量刑时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即后世所谓原心定罪。【选择】
2017年《考点解析》教材原文。
{单2017.33}33.春秋时期,私人编修法律的事件是
A.子产“铸刑书于鼎” B.赵鞅“铸刑鼎” C.邓析造“竹刑” D.屈原制“宪令”
答案:C。【考点】《竹刑》。
【解析】《竹刑》最初属私人著作,邓析因“私造刑法”有违“国家法制”,被执政驷歂处死,但却用其所编的《竹刑》。
2017年《法硕6套卷》第43页卷3单选第42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单2017.34}34.《法经》中规定对博戏行为进行处罚的篇目是
A.《杂法》 B.《网法》 C.《盗法》 D.《具法》
答案:A。【考点】《法经》。
【解析】《法经》共有六篇:(1)《盗法》是侵犯官私财产所有权犯罪的法律规定;(2)《贼法》是关于人身伤害、破坏社会秩序的法律规定。(3)《网法》也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4)《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网法》、《捕法》二篇多属于诉讼法的范围。(5)《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关于轻罪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①淫禁:关于打击重婚、通奸等犯罪;②狡禁:关于打击危害国家政权等犯罪;③城禁:关于打击违规进出城的犯罪;④嬉禁:关于打击赌博等犯罪;⑤徒禁:关于打击“群相居”等犯罪行为;⑥金禁:关于打击官吏受贿等犯罪。(6)《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中的总则部分。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1.《法经》的主要内容、篇目及历史地位(联系《九章律》):×。”
2017年《法硕6套卷》第27页卷2单选第43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单2017.35}35.秦简《法律答问》记载:“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不当论及偿稼。”依照该解答,秦律判断责任能力的标准是
A.智识 B.身高 C.年龄 D.财产
答案:B。【考点】秦律刑事责任能力。
【解析】秦律规定,未成年者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确立以身高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
2017年《法硕6套卷》第12页卷1单选第41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单2017.36}36.西汉文帝刑制改革中,取代斩左趾的刑罚是
A.劓 B.弃市 C.城旦春 D.笞五百
答案:D。【考点】汉刑制改革。
【解析】汉文帝下令废肉刑,把黥刑(墨刑)改为髡钳城旦舂;改劓刑为笞刑三百;改斩左趾为笞刑五百;斩右趾为弃市刑【加重了刑罚】。
{单2017.37}37.根据现有史料考证,将廷尉改为大理寺,以大理寺卿为官名的朝代是
A.西晋 B.北齐 C.隋朝 D.唐朝
37.B。【考点】北齐司法机关。
【解析】北齐时将廷尉改为大理寺,以大理寺卿和少卿为正副长官,扩大了机构的编制,增强了中央司法机构的审判职能,为后世王朝健全这一机构奠定了重要基础。
2017年《法硕6套卷》第12页卷1单选第36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单2017.38}38.根据《唐律·杂律》的规定,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是
A.坐赃 B.受财枉法 C.受财不枉法 D.受所监临财物
答案:A。【考点】六赃。
【解析】“六赃”,指《唐律》规定的六种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犯罪。分别为:(1)受财枉法:是指有关官员收受当事人的贿赂枉法裁断的行为。(2)受财不枉法:指“虽受有事人财,判断不为曲法”,即有关官员虽然收受了当事人的贿赂,但并没有枉法裁断为当事人牟取不正当的利益。(3)受所监临财物:指主管官员私下接受所部吏民财物的行为。(4)强盗:指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公然劫夺官私财物的行为。(5)窃盗:指以秘密的手段偷盗窃取官私财物的行为。(6)坐赃罪:指主管官员(监临主守)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行为。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3:线索:……唐朝十恶、六杀、六赃”
2017年《法硕6套卷》第89页卷6单选第34题——押中原题★★★★★,点击查看
{单2017.39}39.典卖契约是一种附有回赎条件的特殊类型的买卖契约。宋朝法律规定,以原价赎回标的物的最长期限
A.10年 B.20年 C.30年 D.40年
答案:C。【考点】宋朝典卖契约。
【解析】典卖契约是一种附有回赎条件的特殊类型的买卖契约。业主在约定的回赎期限内,或没有约定回赎期限及约定不清的,在30年内可以原价赎回标的物。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5.宋朝不动产买卖契约的成立要件,典卖契约对照清朝掌握。”
{单2017.40}40.元朝统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中央国家机构是
A.尚书省 B.中书省 C.门下省 D.宣政院
答案:B。【考点】元朝中央机构。
【解析】元朝为加强国家的行政效能,中央行政机关实行中书省一省制,统揽军国大事,中书令常以皇太子兼领,其下设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和参知政事,他们均称宰相,号称“八府宰相”;中书省下设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等机构与唐朝大体一致。
{单2017.41}41.明太祖朱元璋为“防臣下揽权专擅,交结党援”而增设的一项新罪名是
A.阿党罪 B.左官罪 C.腹诽罪 D.奸党罪
答案:D。【考点】明朝奸党罪。
【解析】明为加强中央集权,严禁臣下结党,在《大明律》中增设“奸党”罪,并罗列了该罪的种种表现: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大小官员巧言进谏,请求宽免死罪之人,暗中邀买人心者;司法官不执行法律,而听从上级命令出入人罪者;“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甚至“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均构成奸党罪,一律处以斩刑。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P596明朝奸党罪、廷杖、定罪量刑的主要特点;”
{单2017.42}42.清朝创立的发遣刑,其适用的对象是
A.犯强盗罪的民人 B.犯杀伤罪的军人
C.犯徒罪以上的文武官员 D.犯徒罪以下的旗人
答案:C。【考点】发遣刑。
【解析】发遣刑是清朝特别创立的一种仅次于死刑的重刑,即将罪犯发配到边疆地区给驻防八旗官兵当差为奴的刑罚,比充军重。清代发遣的对象主要是犯徒罪以上的文武官员,一般只限本人,情节轻微的,还有机会放还。《大清律例》规定的发遣罪名有134项之多。【清朝特色】
{单2017.43}43.在清末变法修律中,法理派和礼教派围绕《大清新刑律》等法典的修订原则产生了激烈争论,学界称之为“礼法之争”。下列选项中,法理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A.张之洞 B.劳乃宣 C.刘坤一 D.沈家本
答案:D。【考点】礼法之争。
【解析】礼法之争,是指在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与以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围绕《大清新刑律》等新式法典的修订原则产生的理论争执。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4.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内容。”
2017年《法硕6套卷》第46页卷3多选第66题 ,点击查看
{单2017.44}44.中国近代以来首次确认无过错责任的民事法律文件是
A.《钦定大清商律》 B.《大清民律草案》 C.《民律第二次草案》 D.《中华民国民法》
答案:D。【考点】《中华民国民法》。
【解析】《中华民国民法》采用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同时确立无过失损害赔偿责任,中国近代以来首次确认无过错责任。这种做法是仿效西方资产阶级最新立法原则的表现。
2017年《法硕6套卷》第75页卷5多选第63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单2017.45}45.人民民主政权时期,在解放军区的刑事立法中创设的新刑种是
A.管制 B.拘役 C.没收 D.罚金
答案:A。【考点】解放军区的刑事立法。
【解析】人民民主政权时期,在解放军区的刑事立法中在刑罚种类上创设了“管制”刑,即将已登记的反动分子交给当地政府及群众监督,限制其自由,责令其每隔一定时间必须向指定机关报告行踪。
二、多项选择题:(46~63题,每小题2分,共36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多2017.46}46.在环境保护法修改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有关法律向社会公众、环保组织、专家学者征集对该法的修改意见。此举体现的立法原则有
A.民主性原则 B.科学性原则 C.便民性原则 D.平等性原则
答案:AB。【考点】立法原则。
【解析】立法原则包括:合宪和法制统一原则、民主原则、科学原则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立法的原则:简或论述法律制定的合法性原则▲;简述法律制定的科学性原则▲【分析】。”
{多2017.47}47.下列关于人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只存在个体人权,不存在集体人权
B.人权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人权是历史发展的产物
D.人权具有超时代性,所以人权价值属于本源性价值
答案:ABD。【考点】人权。
【解析】按权利主体为标准,人可分为个体人权和集体人权,A项表述错误。人权是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权利,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只是人权的一部分,B项表述错误。人权是历史发展的产物,C项表述正确。人权作为一个开放性的权利体系,其具体权利内容也随着人对自身认识和理解的加强而不断深化,新的权利类型也将不断出现,D项表述错误。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法的主要价值注意出简述,材料分析;重点掌握简述法与正义的关系,简述法与人权的关系。”
2017年《法硕6套卷》第87页卷6单选第10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多2017.48}48.下列关于我国法律职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A.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首席大检察官
B.法官的职责之一是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或独任审判案件
C.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D.狭义的法律职业从业者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教学研究人员四大类
答案:AB。【考点】法律职业。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 法官的职责包括根本职责(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AB正确。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C项错误。狭义上法律职业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种具体的职业,D项错误。
{多2017.49}49.某法院在当地一所大学对被指控犯组织考试作弊罪的被告人依法进行审判,并做出有罪判决,很多学生参与旁听。在此,法律发挥的规范作用有
A.预测作用 B.教育作用 C.评价作用 D.强制作用
答案:BCD。【考点】法的规范作用。
【解析】根据规范作用的不同对象,即不同的行为,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等。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题干中没有体现。评价作用是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用来制裁、强制、约束违法犯罪行为,题目中有罪判决属于专门评价,体现了法院对被告人的评价作用,也体现了对罪犯的强制作用;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如对参与旁听学生的影响。故选BCD。
2017年《法硕6套卷》第87页卷6单选第7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多2017.50}50.对于法与经济的关系,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A.在封建社会,法律对经济没有什么影响
B.古罗马商品经济的繁荣促进了古罗马法的发展和完善
C.法律可以为经发展提供保障,但有时也会阻碍经济发展
D.当代中国法律对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在对市场经济的引导、促进和保障等方面
答案:BCD。【考点】法与经济的关系。
【解析】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首先表现为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法又服务于该经济基础,对该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A项错误,BCD项表述正确。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复习考点:……简述法律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2017年《法硕6套卷》第93页卷6分析题第67题 ,点击查看
{多2017.51}51.关于不同法律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宪法与物权法是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
B.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
C.公务员法与律师法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D.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答案:ABD。【考点】法律的一般分类。
【解析】公务员法与律师法不存在一般与特别的关系。C项错误,ABD正确。
2017年《法硕6套卷》第24页卷2单选第8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2017年《法硕6套卷》第55页卷4单选第2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2017年《法硕6套卷》第87页卷6单选第15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多2017.52}52.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下列人员中,在就职时应当进行宪法宣誓的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长
B.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C.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计
D.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全权代表
答案:ABD。【考点】。
【解析】考点:宪法宣誓制度
根据201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根据《决定》就职时应当进行宪法宣誓的有ABD项,不含C项。
{多2017.53}53.根据现行宪法,下列关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A.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B.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C.土地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
D.国家可以依照法律或者法规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赔偿
答案:AB。【考点】土地制度。
【解析】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土地制度:(1)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4)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第(3)项是补偿而非赔偿,故AB正确,CD错误。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法2014}3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土地制度。”——教师搞,学生稿无。
2017年《法硕6套卷》第42页卷3单选第17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2017年《法硕6套卷》第45页卷3多选第56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多2017.54}54.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限制基本权利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
B.限制基本权利时需要严格遵守比例原则
C.限制基本权利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
D.对基本权利的限制必须内容明确,使其可以成为公民行动的合理预期
答案:ABCD。【考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解析】限制基本权利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法律对公民基本权利所作的限制,必须内容明确,可以成为公民行动的合理预期(或能够对公民的行为作确定性指引),限制基本权利时需要严格遵守比例原则。从国家宪法的规定来看,限制基本权利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目的,即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公共利益。
《考试分析》内容不够。
{多2017.55}55.根据我国地方组织法,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表述,正确的有
A.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B.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主席团主持
C.县人民法院院长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D.乡人大主席负责召集下一次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答案:ABC。【考点】地方人大会议制度。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至少每年举行一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会议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召集,乡级人大会议由上一次的人大会议主席团负责召集。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时由主席团主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乡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列席本级人大会议。ABC项正确,D错误。
2017年《法硕6套卷》第72页卷5单选第27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多2017.56}56.根据我国宪法和国籍法,下列关于国籍的表述,正确的有
A.张某出生在中国,其母亲是中国人,父亲是法国人,张某具有中国国籍
B.中国公民李某公派德国学习期间生下赵某,赵某具有中国国籍
C.杨某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可以加入外国国籍
D.秦某加入了加拿大国籍,其可以保留中国国籍
答案:AB。【考点】国籍。
【解析】《国籍法》规定:①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但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则不具有中国国籍;③父母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AB正确。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CD项错误。
2017年《法硕6套卷》第26页卷2单选第31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2017年《法硕6套卷》第72页卷5单选第25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2017年《法硕6套卷》第88页卷6单选第24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考试分析》内容不够。
{多2017.57}57.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任职期内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
B.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C.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D.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案:AB。【考点】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解析】《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0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B项正确。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已依法确认的私有土地外,属于国家所有。C项错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项错误。第46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澳门没有要求在任职期内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香港要求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阅卷给出的答案A项正确值得商榷。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特别行政区■”。
2017年《法硕6套卷》第44页卷3多选第52题 ,点击查看
考试分析》内容不够。
{多2017.58}58.甲省乙市是设区的市,乙市政府依法制定公布了《乙市环境保护办法》,下列有关该办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A.该办法应当报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B.该办法与环境保护部的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C.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该办法的规定不适当,应当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撤销
D.如该办法与省政府规章不一致,应适用省政府规章
答案:ABD。【考点】地方政府规章。
【解析】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A正确。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B正确。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D正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并有权撤销下一级人大的决议;C项错误。
2017年《法硕6套卷》第57页卷4单选第27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多2017.59}59.西周统治者为维系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政权组织制度,在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原则有
A.嫡长子继承 B.小宗服从大宗 C.亲贵合一 D.选官时“任人唯贤”
答案:ABC。【考点】西周宗法制度。
【解析】西周宗法制度有三个基本原则:(1)嫡长子继承制。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继承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2)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嫡长兄。(3)亲贵合一。家国一体,等级秩序分明。各级诸侯、卿大夫、士既是一个家族组织,又各自构成一级国家政权,共同向最高宗子周天子负责。
{多2017.60}60.正式规定“官当”制度的律典有
A.《九章律》 B.《新律》 C.《北魏律》 D.《陈律》
答案:CD。【考点】官当。
【解析】“官当”是指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爵折抵徒罪的一种特权制度,正式规定在《北魏律》与《陈律》中。“官当”制度的形成,表明封建特权法的进一步发展。
2017年《法硕6套卷》第43页卷3单选第39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多2017.61}61.唐初创建了市舶制度,制定了中国历史第一项外贸征税法令。对外商贩至中国的部分货物,官府抽取十分之一的实物税。下列属于应抽取实物税的货物有
A.丝绸 B.瓷器 C.龙香 D.沉香
答案:CD。【考点】唐市舶制度。
【解析】唐朝对海路贸易颇为开放,允许外商来华自由贸易,并在通商城市划定特定区域,名为“蕃坊”,供外来商人居住和营业。首创市舶制度。唐太宗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下诏,对外商进口的龙香、沉香、丁香、白豆蔻四种货物,抽取10%的实物税,出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项外贸征税法令。
{多2017.62}62.清朝民事立法中,民事主体地位发生了一定变化,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表现为
A.允许良贱通婚 B.废除匠籍制度 C.雇工人的地位有所改善 D.部分贱籍豁免为良
答案:BCD。【考点】清朝民事立法。
【解析】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的反抗,清朝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具体表现为:(1)废除匠籍制度。(2)雇工人的地位有所改善。(3)部分贱籍豁免为良。
{多2017.63}63.下列关于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劳动立法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有
A.工人有组织工会的权利 B.实行安全生产防护
C.雇主可以自行开除工人 D.雇主安排加班应征得工人同意
答案:ABD。【考点】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劳动立法。
【解析】1941年后,各边区政府陆续制定了一批劳动法。其中较典型的有《陕甘宁边区劳动保护条例(草案)》、《晋冀鲁豫边区劳工保护暂行条例》等。这些法规的特点在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规定工人具有自由组织工会的权利;(2)实行10小时工作制(陕甘宁边区为8小时),雇主安排加班应征得工人的同意,并支付加班工资;(3)按照各地的具体经济条件实行最低工资标准;(4)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防护。
三、简答题(64~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简2017.64}64.简述法律全球化的主要表现。
答题要点:(1)法律的“非国家化”。越来越多的法律出自各种经济联合体、非政府组织等“非国家”机构。
(2)法律的“标准化”。由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制定的法律范本提供给各个国家作为立法的模本或参照。
(3)法律的“趋同化”。调整同类型社会关系的法律趋于一致。既包括不同国家国内法的趋同,也包括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趋同。
(4)法律的“世界化”。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有出现“全球性法律”和“世界法”的趋势。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复习考点:选择题角度了解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法律全球化。”
{简2017.65}65.简述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法简2017.32}
答题要点: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除此之外,还包括在基本权利条文中规定的4项义务: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分析题】”
2017年《法硕6套卷》第14页卷1多选第59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简2017.66}66.简述《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性质及其历史意义。
答题要点:(1)性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辛亥革命胜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2)历史意义: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辛亥革命的成果,为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宣告废除封建帝制,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总统共和政体,成为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础。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法简2012.33}简述《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特点和历史意义。”
2017年《法硕6套卷》第90页卷6单选第35题 ,点击查看
四、分析题(67~69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
{分析2017.67}67.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2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该法实施后,各地媒体仍然不断曝光网络外卖乱象。一些网络平台未能严格执行新规,无证餐厅成为外卖网站上热销大户。
针对这些现象,主要存在三种观点。观点一:外卖食品网站和外卖APP是新生事物,仍在不断发展,法律规定过于具体并不明智;观点二:虽然食品安全法对网络平台的监管义务有明确规定,但网络平台客观上无法做到对每个网络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和许可证检查,该法缺乏可行性;观点三:该规定本身是合理的,目前法律未能有效实施,主要原因是行政监管不到位,如果加大监管力度,该法还是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的。
请运用法理学相关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反应出法具有哪些局限性?
(2)三种观点中,你赞同哪一种,请说明理由。
答题要点:(1)法有时会滞后于社会发展,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发展的变动性之间往往存在矛盾;法律受制于人的因素,法制定后,需要人去遵守和执行。执法、司法和守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法律作用的实现;法律的实施受制于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多种因素,法律规定有时会与客观实际不符,法律主体难以实际遵守法律。
(2)赞同观点一的理由:网络食品外卖是新兴社会现象,发展非常迅猛,法律如果规定得过细,可能会使法律的稳定性与网络食品外卖发展的快速性之间形成较大矛盾,影响法律效果的实现。
赞同观点二的理由:网络平台客观上无法全面履行其义务,新食品安全法的这一规定缺乏可行性,立法的科学性有待加强。
赞同观点三的理由:徒法不能以自行,执法机关执法力度不到位,执法人员执法活动不充分,法律效果必然不能实现。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复习考点:简述法与自由的关系,主观题角度结合道德、法治掌握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2017年《法硕6套卷》第44页卷3多选第48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分析2017.68}68.1993年2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中共中央提出的修宪建议,形成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2383名全国人大代表签名,以代表提案的方式向会议主席团提出“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议案”。会议主席团将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修正案(草案)和该“代表修宪议案”合并成一份宪法修改案,交付大会表决。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3条至第11条。
请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及法律,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有权向全国人大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有哪些?
(2)全国人大表决宪法修改案与法律案,在通过程序上有何区别?
(3)我国修宪实践中,对宪法的部分修改采用过哪些方式?
答题要点:(1)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提议宪法修改的2383名全国人大代表已经超过五分之一的要求。
(2)宪法规定,宪法修改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3)一是全国人大以决议的方式直接修改宪法条文,二是全国人大以修正案的方式修改宪法的内容。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简2011.65}简述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制度。”
2017年《法硕6套卷》第59页卷4多选第52题——同考点★★★,点击查看
2017年《法硕6套卷》第89页卷6单选第28题 ,点击查看
{分析2017.69}69.“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不许辄便告官,务要经由本管里甲、老人理断。若不经由者,不问虚实,先将告人杖断六十,仍发回里甲、老人理断。”
——【明】朱元璋《教民榜文》
根据上述材料,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1)明初处理民间词讼的诉前程序是什么?
(2)若违反这些程序,当如何处理?
(3)明初设定此种程序的意义何在?
69.答题要点:(1)必须先经由本管的里甲、老人理断,不服理断者,始可告官。
(2)不管案情是否属实,一律将告诉人处以杖六十的刑罚,案件仍须发回,由里甲、老人处理。
(3)明朝设置此种程序,有利于发挥家族、宗族组织的纠纷调处功能,对乡民实行教化,以达到息诉的目的,稳定社会秩序,这一程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众的诉权。
2017年《昶霖预测》原文:“2.明朝的三司会审,明朝诉讼制度,明确地域管辖的原则。”
《考试指南》P902内容不够。
五、论述题(70小题,15分)
{论2017.70}70.“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请论述良法的标准,并结合实际,谈谈如何打造良法。
70.答题要点:
(1)良法的标准包括:一、形式标准,法律体系完备、表述清晰、上下统一,内部无矛盾,不溯及既往等;二、实质标准,法律应该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尊重和保护人权,体现现代法治所追求的公平、自由、正义等价值。
(2)打造良法需要做到:一、必须坚持民主立法,通过民主的立法程序,让社会各界均能在立法中表达自己的关切,从而吸收一切合理的意见;二、必须坚持科学立法,立法要从社会现实和具体国情出发,法律的内容要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同时保持适当的前瞻性;三、必须完善立法监督与审查制度,加强立法备案、批准,防止出现“恶法”或“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