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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日期:2008-07-08]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8]33号文件的精神,我校2008年在以下四个学位类别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301,共16个工程领域)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601)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101)

  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代码:9101,以下简称“高校教师”,共14个专业)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1、工程硕士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此类人员我校一般不再招收)。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工商管理硕士(MBA)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3、法律硕士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4、高校教师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报名办法与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考生进行报考资格自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福建省报名点设在厦门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考生可于6月30日左右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查询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2008年7月18日至21日(具体以报名点通知为准)。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报考我校并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期间不必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第二(面试)阶段。

  (2)考生须审慎选择学位类别、学科专业、工程硕士领域,一经确认不能再更改。

  (3)考生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4)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5)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三者一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的安排及准考证等事宜以报名点的通知和要求为准。

 三、招生人数和考试科目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全国联考时间为2008年10月25日、26日,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我校有关学位类别的招生数、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见下表:

 

学位类别

 

 

招生

人数

                 考试科目与时间

 

   注

10月25日

8:30-11:30

10月25日

14:30-17:00

10月26日

8:30-11:30

10月26日

14:00-17:00

工程硕士

自定

 

 

GCT

 

两段制考试

工商管理硕士

80

综合能力

英语

 

 

政治理论测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时间安排在面试期间

法律硕士

自定

专业综合

英语

 

 

高校教师

50

 

 

  GCT

专业基础课▲

 

  1、“GCT”简介

  “GCT”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的简称。“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只能选考英语)。“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共为3个小时。

  2、工程硕士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各培养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第二阶段,达到培养单位相应工程领域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所报考的院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我校将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的“GCT”合格分数线,达到我校合格线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考生还需填写《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到我校相关学院参加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各工程领域的综合测试科目见附录1:福州大学2008年工程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包含笔试和面试,时间为12月中旬左右,具体办法及时间由各相关学院另行通知。

  ★接受持2007年“GCT”联考成绩申请参加我校2008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的条件要求和办理程序

  条件要求:

  (1)获得学士学位,2007年工程硕士“GCT”总成绩不低于195分(报考学位类别是工程硕士且年限符合报考要求)。

  (2)未被原报考学校录取或被录取但已退学(该类考生需提供2007年录取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退学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不需要再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可直接申请参加我校2008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的考试。

  办理程序:

  报名时间:11月下旬(外地考生可函报,函报考生应先将除原件外的报名材料挂号或特快邮寄到研招办,原件待考生到校参加资格审查时再核查)。

  报名地点: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怡山校区行政办公楼3层)。

  报名材料:①个人申请书;②“GCT”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③退学证明书(若07年已被其它学校录取);④《资格审查表》;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此类考生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与参加2008年考试的考生同时进行。

  3、带▲号的科目为我校自行命题、卷阅的高校教师的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见附录2:福州大学2008年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4、辅导材料

  (1)“GCT”:《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

  (2)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英语”考试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

  (3)工商管理硕士“综合能力”考试大纲:《2008年MBA联考考试大纲》(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版)。

  (4)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考试大纲:《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版)。

  5、GCT有效期

  工程硕士和高校教师联考科目均有“GCT”,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规定,工程硕士考生“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高校教师”考生的“GCT”成绩只当年有效。

 四、资格审查

  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我校确定录取分数线后复试录取前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达到我校录取线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所有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要求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测试和面试。具体如下:

  1、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必要时,我校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资格审查表》(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时间:工程硕士、高校教师在2008年12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预计在2009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地点: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怡山校区行政办公楼3层)。

  五、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面试)成绩以及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2008年录取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于2009年4月入学。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照各学位类别相应的培养方案制定,采取“非全日制”的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晚上等业余时间(高校教师因招生人数少,其授课可能采取随同全日制硕士生同班学习的方式,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学院或单位),以面授为主。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按照不同学位类别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获得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习年限与收费标准

 

学位类别

学习年限

培养费标准(暂定)

(元/全程.生)

备  注

 

工程硕士

 

3-5年

软件工程领域:30000

计算机技术、工业工程、项目管理领域:27000

其它领域:24000

1、培养费中均不含教材、资料费。

2、培养费标准为暂定标准,如有变动,以省物价局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

 

工商管理硕士

2.5-5年

36000

法律硕士

3-5年

30000

高校教师

3-4年

21000

 

  学员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到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八、咨询和联系方式

  1、有关学院

 

学位类别

联系部门

联系咨询电话

联系人

工商管理硕士

MBA教育中心

0591-87893063

吴老师

法律硕士

法学院

0591-87892562

王老师

工程硕士

有关学院

见附录1

见附录1

高校教师

有关学院

见附录2

见附录2

  2、研究生招生办

  网址:www.yjsy.fzu.edu.cn

  电话:0591-83739090,87893458

  传真:0591-87893404

  地址: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怡山校区行政楼3层)

  邮编:3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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