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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日期:2008-07-02] 来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字体: ]
 

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   适用环节

突发事件特指在命题组织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阅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

二、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保障广大考生利益的角度,建立、健全各级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损害程度和社会影响,保障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三、   工作原则

发现问题,即时上报;统一指挥,系统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快速反应,有效控制;重在防御,依法处理;

四、   指挥及工作系统

(一)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担任。

组长:周其凤

副组长:王亚杰、李军、王立生

成员:黄宝印、雍翠菊、赵瑜

主要职责:1、上报教育部主管领导;

          2、确认事件等级;

          3、启动本预案;

          4、做出决策;

          5、统一指挥、协调各省行动。

(二)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王立生

副主任:赵瑜

组员:教育部学位中心考试处有关同志

主要职责:1、汇总各省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领导小组;

          2、根据决策部署工作;

          3、协调、指挥省级应急处理工作组开展工作。

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学位中心考试处。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考试安全应急处理工作组

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主要职责:1、第一时间上报事件情况,包括:

            1)事件原因;

            2)事件性质;

            3)波及范围;

            4)目前措施;

            5)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

          2、落实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

          3、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   突发事件危害等级的确认

(一)      危害等级分类

1、黄色级

(1)           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考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2)           没有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3)           性质为自用;

(4)           传播范围有限。

2、橙色级

(1)             情况一:

①两个以上(含两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考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②没有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③性质为自用;

④传播范围有限。

(2)             情况二:

①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考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②已经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③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

④传播范围较广。

3、红色级

(1)  两个以上(含两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考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2)           已经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3)           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

(4)           传播范围广。

突发事件危害等级简表

危害    等级

试卷使用范围

媒体登载

窃密动机

传播范围

黄色级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自用

有限

橙色级

两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

自用

有限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贩卖或蓄意破坏

较广

红色级

两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

贩卖或蓄意破坏

广

(二)      确认程序

1、省级考试安全应急处理工作组作出初步判断并及时上报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方面情况,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并及时向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

3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确认泄密危害等级。

六、   应急处理措施

(一)      黄色级

1.              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研究确定应急处理方案,开展相应工作。

2.              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协调公安部、信息产业部、中央宣传部、国家保密局和监察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有关嫌疑人,防止与泄密有关的信息在互联网散布,防止新闻媒体对泄密有关情况的报道和炒作。

3.  省级应急处理工作组根据部署,启动本级应急处理预案,协调有关部门,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并将有关进展情况续报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4.  案件侦破前,省级应急处理工作组要避免直接面对新闻媒体,如有必要,经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批准,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归口管理。

5.  考前没有破案,但确信试题并未大规模扩散,经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批准,考试可以如期举行。

6.  考前破案,取消有关考生的考试资格;考试后、录取前破案,取消有关考生的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在录取工作结束后破案的,开除所涉及人员学籍。

(二)      橙色级

情况一采取的处理措施同黄色级。

情况二采取的处理措施同红色级。

(三)      红色级

1.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汇总情况,紧急研究,确定应急处理方案,决定考试延期举行,并开展相应工作。

2. 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协调公安部进行破案工作,协调中央宣传部组织媒体正面报道,引导社会各界对延期考试的决定给与充分的理解,防止不服从大局、擅自或恶意的新闻媒体炒作。

3.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4.省级应急处理工作组根据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宣布考试延期举行,并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善后等工作。

七、   应急工作程序

八、   考试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10-8237880682378807(工作时间);

8237948624小时)   

传真:010-82379487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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