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师范大学接收调剂信息
调剂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必须是重点院校,报考学科专业应是该校的优势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原则上应与拟调剂复试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种类一致。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公布的基本复试分数线和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由于我校复试时间早于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时间,考生可先申请参加复试,达到国家调剂标准才能调剂录取。
法学院接收硕士调剂公告
调剂要求:
1、调剂专业:法律硕士
2、考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填写申请表,并发送E-mail到flx@bnu.edu.cn。
联系电话:010-58805232,联系时间:3月21日至4月3日
2008年各院系所调整后的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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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院系所 |
分数线 |
复试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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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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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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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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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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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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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学院 |
按学校公布的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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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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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研究所 |
按学校公布的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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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运动学院 |
按学校公布的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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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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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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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院 |
按学校公布的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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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所 |
按学校公布的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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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 |
按学校公布的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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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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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系 |
按学校公布的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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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能核物理研究所 |
按学校公布的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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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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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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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系 |
按学校公布的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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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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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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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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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学院 |
按学校公布的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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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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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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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基础教育研究院 |
按学校公布的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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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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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传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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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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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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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文化学院 |
关于2008年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复试名单的通知
报考北京师范大学,且初试成绩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各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我校不再寄送书面的复试通知,不提供复试名单查询,请考生按时参加复试。如有疑问,请与院系所电话联系。
复试时间地点请查看北京师范大学关于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有关事宜的通知。
复试办法请查看2008年各院系所调整后的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复试办法
如打算调剂,请您下载并打印《北京师范大学硕士考生调剂情况表》,持此表与欲调往的院校联系。在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公布以后,如果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可持同意调剂的调剂函,到所报考的院系所办理具体调剂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