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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园在职法律硕士高分冲刺班法制史主观题预测

[日期:2008-01-04] 来源:  作者: [字体: ]
 

科教园法硕◇法制史主观题要点分析

作者:昶霖   科教园资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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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大题出在古代与近代部分都有可能,古代部分汉唐刑法原则是个重点,近代部分南京国民政府与抗日民主政权应该引起关注,前者是重点。论述题要求回答概念,罗列要点,对要点进行分析说明,并适当展开论述,最后介绍其意义,并对其历史地位给予评价。

第一部分  汉唐重点训练题■

一、试论述文帝、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内容、意义;为封建制五刑奠定基础;刑法走向文明;保存社会劳动力。

二、试论述汉代刑法的原则

三、试论述上请原则

四、结合汉代、唐代立法,试论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五、试论述唐朝的刑事立法中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或12中原则中的某个原则)。

六、唐律立法指导思想。

分析:立法指导思想:确立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唐律疏议.名列》

即强调伦理道德为治国之根本,刑罚镇压为辅助手段。因而唐代形成了以礼为内容,以法为形式,融礼、法为一体,相互为用的思想。

体现了儒家的基本指导思想

七、唐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地位。特点4点,历史地位2点(唐律是中国法系的典型代表,是中国古代封建法典的典范)

第二部分  近代重点训练题

1、清末修律主要特点及历史意义P380。从客观题的角度把握。

清末修律主要特点:(1)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2)在内容上,清末修订的法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奇怪混合。(3)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与不同,分别制定、颁行或起草了有关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诉讼制度、法院组织等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4)清末修律是清代统治者为维护其摇摇欲坠的反动统治,在保持君主专制政体的前提下进行的,因而既不能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也没有真正的民主形式。

清末修律的历史意义:(1)清末变法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2)清末变法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的基础。(3)清末变法修律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4)清末变法修律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教育制度的近代化。

2、《中华民国刑法》P391:简单了解3个特点及思想。

3、《中华民国民法》的制定与颁布P393:▲▲。

4P393司法制度■。

5、试论马锡五审判方式■。

6、试论人民调解制度■

7P398趋于完善的刑罚制度要求掌握。

 

评析:今年论述题考题:试论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本文所押第四个特重点考点即为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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