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科教园在职法硕法理学考点分析
分析:昶霖 科教园资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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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法律硕士历年考试,论述题大多数往往紧密结合我国法制建设热点问题,密切关注法理学动态及政策热点往往能够很好的把握命脉,通过近年的动态分析给同学出一些训练题帮助考生开拓思路,为了帮助考生开拓思路,我在网上下载了一些相关报道供学员参考,具体答题要点考生可以根据面授要点组织。
考点预测:
知识热点一:以人为本■(或人权保障)、依法治国▲
1、结合所学的法理知识,试论述如何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依法治国/我国法制建设/我国司法(立法、执法)制度建设。
2、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谈谈应该如何推进“以人为本”这一基本方略的实施。
3、论述法治的权利保障原则。
分析:人权保障,主要包括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力与义务相一致。
举例:运用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基本原理,试述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的核心。(答题要点见科教园在职法硕高分冲刺班配套资料《综合课训练题及06年真题》第76页论述题第6题)
4、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谈谈应该如何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的实施。(07年1月法律硕士考题,参考答案见真题)
昶霖评析:依法治国1月份已考,考生重点关注以人为本,通过真题把握答题要点。
知识热点二:构建和谐社会
1、联系实际,试述“以人为本,推进依法治国” 这一基本方略的实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2、联系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际,如何认识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分析:㈠和谐社会的含义。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谐;包括六个方面: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㈡怎样构建和谐社会。
1)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到支配的地位,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同时又是和谐社会的保障。
2)、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的主要表现。①通过法律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调动人民积极性;②通过法律调整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③通过法律促进人们诚信友爱,融洽相处;④通过法律保护创新成果;⑤通过法律打击、制裁违法犯罪行为,使社会秩序安定有序;⑥通过法律调整人和自然的关系,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㈢法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①在立法方面要完备法律体系,更好的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②在司法方面要求做到严格、公正司法,才能正确的调整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社会才能和谐。③通过法律人们能够遵守法律,依法办事。④法律监督推动法律贯彻实施,构建和谐社会。(指南P488§2)
知识热点三:八荣八耻,法律与道德(意识、文化)
1、(结合党中央关于“八荣八耻”的号召),论述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分析:⒈社会主义道德对法的作用。⑴对立法起指导作用,使法符合正义的要求。⑵对执法和司法起重要指导作用;我们的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如果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就能秉公执法,道德败坏就贪赃枉法。⑶道德弥补法律的不足。法具有局限性,道德能够补充调整社会关系。
⒉社会主义法对道德的作用。⑴法可以推动道德的实现,用法律的形式规定道德的要求。宪法规定的“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最低要求。⑵通过法律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人们道德品质的形成。⑶通过法律制裁违法犯罪,从反面教育人们树立道德品质。
⒊从我国当前来说,既要有法治,依法治国不能丢,同时又要加强道德教育,这两者结合起来,我们社会才能够更和谐。
(结合八荣八耻略)
2、联系我国实际,论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影响。(2006年1月份法律硕士考题)
知识热点四:法律监督
1、论法律监督。
分析:1、什么叫法律监督(广义)。2、怎样执行法律监督,即法律监督体系。国家监督:国家监督是内部监督,包括国家机关之间相互监督、国家内部上下级的监督、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外部监督,更重视外部监督,舆论监督。3、为什么要实施法律监督。
2、论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分析:1)函义。2)司法机关如何依法独立行使职权:⑴统一行使;⑵独立行使;⑶依法行使。
3)为什么强调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⑴确保公正司法,增强司法人员的责任感;⑵反对社会上各种对司法的非法干预;⑶防止司法机关腐败。
4)我们讲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西方的司法独立不是等同的概念。西方三权分立是建立在权力分立基础上;我们主要反对非法干预,是内部分工,需要服从党的领导,不否认监督。
评析:监督一月份往年已考,出题的概率较小
科教园在职法硕
2007年9月28日
评注:今年法理论述题:人权保障与依法治国之间的相互关系。考点为预测的知识热点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