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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

[日期:2007-09-24] 来源:科教园  作者:科教园 [字体: ]

  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以法学为主要 特色,兼有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高等学府。学校坐落于闻名世界的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南郊,环境优美,人杰地灵,是西北地区法律教育、法学研究、法律信息资料的中心,是我国培养法政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之一。

我校自1979年开展研究生教育。秉承“陕派律学”的传统,学校追求质朴淳厚、理实并重的学术风格。现有正副教授400余人,研究生导师177人;图书馆藏书165万册,其中电子图书46万册,中外文报刊2500余种,学报《法律科学》是享誉全国的法学核心期刊,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的学校有着学术交流与合作。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授权点。其中10个省级重点学科。目前各类在校研究生2700余人。研究生管理部门本着依靠专家举办研究生教育的思想,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是陕西省研究生招生工作先进单位,规范化考点和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先进单位。

2008年,我校将面向全国招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政治经济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政治学理论、马克思主义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行政管理和法律硕士共21个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我们期待着各位考生的报考。

一、报考条件

  我校招收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须具备的报考条件是: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2006年9月1日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法律硕士专业只招收非法学,即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以外其它专业的人员。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见西北政法大学网)。

二、报名方法与报名时间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请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资格自审——网上报名前应详细了解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完成报名、参加并通过考试,亦不予录取,责任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考。

  2、网上报名——在2007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期间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页提示步骤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注意:

    (1)完成提交后,保存好系统自动生的网报编号。

    (2)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填写报考信息时,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4)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够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错过网上报名时间,不予补报。

  3、现场报名——在2007年11月10-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按网报系统选择确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凡选择西北政法大学考点的考生的现场报名地点是: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00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

     现场报名的确认程序是: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注意:自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网报编号交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和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核对网报信息——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后的信息,即视为完成报名,各项信息一律不再更改。

报名考试费按各省招生管理中心规定的标准。

请考生按时到现场报名,逾期无法补报。

三、考试的方式、时间与地点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的科目和时间

考试日期:

2008年1月下旬

 

考试时间:

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1)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英语(满分100分)

(3)业务课一(满分150分)

(4)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和“英语”由教育部制订考试大纲,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校命题。各专业初试科目见后。

  法律硕士联考初试科目的“政治理论”和“英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考试地点:凡在我校报名的考生由我校安排考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复试及录取

复试在教育部对统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确定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包括应试科目总分和单科分数)之后由我校组织命题和实施。我校原则上进行120%左右的差额复试。复试一般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等方面的考核构成,其中,各专业复试中的笔试课程及参考书目见后。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法律硕士),将在复试时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科目及参考书见后。

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结束。我校将在4月份公布有关复试和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文件:

    (1)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2)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本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1份;

    (3)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本人政审材料原件1份。

五、学习期限、攻读方式与学费

  我校招收的各硕士研究生专业的学习期限为3年,均为全日制。

  2008年我校实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奖学金额度为各专业三年攻读期间每学年的学费。奖学金的范围为总招生规模的10%左右;第一年奖学金奖励范围按录取成绩确定;第二年、第三年按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确定。其他录取的研究生需要自筹经费。

  各专业录取的研究生的自筹经费标准为:

  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10000元/年;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军事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9000元/年;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思想政治教育、政治经济学、新闻学、政治学理论、行政管理、法学理论、法律史:8000元/年。

请考生慎重考虑自己的经济条件,妥善处理攻读学位与就业的关系。

  所有全日制住校生每人每年住宿费1100元。

六、应试准备与复习指南

  考生可按照招生专业目录所列书目购买,政治理论和外语请按照教育部《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考英语/政治考试大纲》复习。可到书店购买。我校恕不提供上述复习材料。

七、其它事宜

除准考证、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外,我校不再为考生寄发其它书面通知材料。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或其它有关事宜的通知,均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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