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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07-09-09] 来源:中国海洋大学  作者:中国海洋大学 [字体: ]
 

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700人,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考试科目和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招生计划、各专业报名与考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一、招生类别

各专业招生人数均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和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四种类别,其中MBA招生人数仅含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两种类别。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入学前能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2008年我校接受以下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一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下同),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5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成绩单原件);二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注: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学科、专业报考,并且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复试时进行)。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由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三)、(四)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学报或核心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

    获硕士学位后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三)、(四)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

1、符合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六、同等学力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和MBA考生必须在中国海洋大学报名点报考,在其他报名点报名无效。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

2008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2008年我校继续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详见《关于申请攻读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九、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时间、入学考试时间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另行通知。

十、其他

1、为帮助考生复习,我校备有各专业参考书籍以及近两年专业课试题,有需要者请与海大书店联系。

通讯地址:青岛市红岛路47号    海大书店    邮编:266003

联系电话:0532-82960425。

2、请考生及时登陆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获得最新信息。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2.ouc.edu.cn/yzb)。


法政学院
一、学院简介
法学院是中国海洋大学文科重点建设单位。学院含法学、政治学、社会学三个一级学科,现有环境与资源法学博士点一个、国际法学等硕士点八个,设有法律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海洋法学研究所、海洋法学文献资料中心、《海大法学评论》编辑部、海洋与社会发展研究所、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网络计算机室、国家司法考试(青岛)培训考试中心,山东海事司法鉴定中心等12个教学、科研和法律服务单位,拥有一支由国内外著名大学培养起来的,以年轻博士、硕士为主体的优秀教师队伍。学院以理论与应用并重,重点突出与全面发展相结合、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的办学思想为指导,在忠实执行国家有关教学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强调外语教学,既重视法学理论,也重视实践和案例教学,注重能力培养并致力于塑造学生的法律职业品格,先后与英国、法国、美国、澳大利亚、西班牙、日本、韩国等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大学和科研单位建立了学术联系,在司法、检察、海关等机关、部门建立了教学实践基地。目前,学院招收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环境资源法学博士生,同时开办夜大班、函授班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二、招生专业目录
联系电话:0532-66781763             联系人:杨老师
030180法律硕士   招生人数   40人
复试笔试科目:法理学(法硕)、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

三、复试方案
1、复试方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
3、复试面试内容:
(1)英语: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采取问答形式。
(2)专业及综合素质测试:着重考核考生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归纳能力等;考察考生求学动机、相关工作经验及背景、对学校(学院)及对所报考专业的了解,考察学生的专业综合知识。采取问答形式。
4、拟录取排名方法:
按录取总成绩排名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四、参考书目
复试笔试科目参考书目
法理学(法硕)和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与刑法学):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大纲》和《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第8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030180法律硕士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王国征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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