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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群宿群奸,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吗?

案情介绍

[日期:2007-07-12] 来源:科教园法硕  作者:科教园法硕 [字体: ]

被告人夏某()1997年年底到19996月期间,分别在几个城市与男性流氓鬼混,并先后与周某等11人奸宿。19983月,夏某结识刘某等9人,先后与刘某等人在船上和室内发生两性关系。此间,夏某还和另一女青年李某一起,同男性张某同床奸宿。19994月,夏某结识董某、程某,并在程家先后与董、程发生两性关系。同年6月,夏某把本厂女工章某、汪某分别带到餐馆,介绍给翁、徐、谈、刘等人,并一起在谈家群宿群奸。

 法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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