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13日,严某在某区302路车站附近,遇到正在街头招揽假证的郑某,严某欲应聘一家外资企业,需要大学毕业的文凭,二人经过商量后决定,由严某出100元,让郑某为自己伪造一张东北某大学的毕业证书。次日二人交货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法院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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