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中南民族大学成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将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员,欢迎广大在职人员特别是民族地区的在职人员报考。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07年7月31日)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如民委、工商、税务、银行、保险、仲裁、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等)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二、报名
1.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将于7月10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7.html)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考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费(160元)、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07年7月 27日至31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地区情况作具体安排。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可在7月10日后到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部网页(http://www.gd.scuec.edu.cn/)或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网页(http://www.scuec.edu.cn/falvxi/)查询。
2.专业代码:410100.
三、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部负责组织。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请认真阅读本简章上的报名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报考者须登录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部网页或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页(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并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
在复试时,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1)《资格审查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如在录取后发现,也将予以除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初试(全国联考)
1.初试科目
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2门。
2、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2007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出版)。
3.考试时间、地点
全国联考课程考试时间:2007年10月27日。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见准考证。
五、复试
复试由中南民族大学单独组织,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复试形式为面试,暂定为2008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待联考后另行通知。届时达到中南民族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和资格审查材料参加复试。
六、录取与入学
1.录取工作
由中南民族大学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中南民族大学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2008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录取名额
50名。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3.入学
2008年春季入学,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七、培养
1.教学计划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新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我校法学院针对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特点,根据教学科研的特色和优势,制定了自己的教学培养计划。学员入学后,将开设包括英语、政治理论课、法律专业课等必修课和选修课在内的二十多门课程,学生应按照我校法律硕士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修满规定的75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
2.学习方式
我校法律硕士的学习方式为不脱产。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在三年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及答辩。为了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请各推荐单位在学员的学习时间上予以支持。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将在二年时间里组织集中学习4次,每次集中学习6-7周,安排教学计划内的所有课程供学生选修。学生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后,即可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写作,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论文,申请硕士学位。
3.学习年限: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制为三年,含授课时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
4.住宿:集中授课期间,我校为学员安排宿舍,食宿费用自理。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中南民族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习费用
学费为3万元。第一学年交纳1万元,第二学年交纳1万元,第三学年交纳1万元。
凡被我校录取的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需签署《中南民族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合同书》。
十、招生咨询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
电话:027-67844817,027-62358157,15972073799
联系人:刘利
地址:中南民族大学2号教学楼2-126室
邮编:430074
网址:http://www.scuec.edu.cn/falvx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