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7]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07年关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招生类别
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报考条件
法律硕士(J.M):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上述专业学位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
考试科目
法律硕士(J.M):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在面试过程中进行;其余皆为全国联考。
报名方法
采取预报名、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预报名:7月1日起报考者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b.shufe.edu.cn/yjsb/recruit/apply.asp,按要求简单填写个人信息。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后,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同于2007年7月20日前交(寄)我中心。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0日-7月15日。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hmeea.edu.cn)或当地省市级学位办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编号。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汇总后于7月10日前在其网页上(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7.html)向社会公布。
现场确认时间为2007年7月27日至31日8:30-16:00,现场确认地点由各省市学位办指定。网报成功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和网报编号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上海市学位办指定我校在上海市的报名地点为同济大学研究生院(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底楼大厅)或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体育馆)。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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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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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考试 |
10月27日 8:3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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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10月27日 14: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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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10月28日 8:30-11:30 |
5、资格审查及递交材料
我校对考生报考各类专业学位条件的审查将在面试阶段进行。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须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点击可下载),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后,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同于2007年7月20日前交(寄)我校相关学位中心/学院(其中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请将报考资格审查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直接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专业课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
考试大纲:法律硕士:《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2007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