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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学位招生简章

[日期:2007-07-04]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东北财经大学是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地处国家级风景区——大连市星海公园西侧,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五个学科门类,有32个本科专业、59个硕士点、35个博士点、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有JM、MBA、MPA、MPAcc等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7]36号文件,东北财经大学现面向全国招收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学位。

★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包括全日制大学、成教、自考、电大等)、工龄3年以上(截止为2007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

★培养方向

①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狱政管理、安全保卫 ②监察、纪检、金融监管、劳动保障

③立法 ④行政执法(工商、财政、税务、审计、海关)、行政管理 ⑤仲裁、公证、律师、法律顾问

★报名方法

1.请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该三证的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2张3.3cm照片,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到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填写报名表、交纳报名费并办理相关手续。

2.网上数据填报时间:2007年7月中、下旬。网上数据填报网址请考生于7月初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7.html)查询。

3.现场采集照片时间:2007年7月27日至31日。

4.现场采集照片地点: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砺金楼)。

5.辽宁省外考生请登陆教育部网址(http://moe.edu.cn/)“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栏目,查看《关于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36号,根据相关要求报名。

★考试与录取

1.考试科目:

(1)外国语(英、日、俄任选其一),实行全国联考;

(2)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实行全国联考;

(3)政治理论,我校自主组织考试并阅卷。

2.考试时间:2007年10月27日、28日。

3.录取:我校自行确定录取名额和录取分数线。

★学制、学分

采取业余或集中授课方式,学制2—3年。实行学分制,修满我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由国务院学位办颁发的法律硕士(JM)学位证书。

★考前辅导

我校将根据07年在职法律硕士联考大纲组织考前辅导,辅导内容为专业综合考试。辅导班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31日,业余时间上课,具体上课时间另行通知,欢迎考生参加辅导。

★参考书目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

2.《2007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出版)。

以上书目,我中心负责帮助考生预订。

法律硕士(JM)简介

★法律硕士的由来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是参照美国等西方国家培养法律人才模式而引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从1996年开始批准设立该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以及社会政治、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等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区别

我国的高层次法律研究生教育包括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培养面向法律教学、科研和实务部门的专门人才。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JM)不再划分具体专业,其知识结构是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的通用人才。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与法学硕士学位处在同一层次上,各有侧重。前者是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后者是学术型、专业型高级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作为一种承上启下的学位,一方面为法律实务部门输送人才,另一方面也将为法学博士生教育提供宽广的生源基础。

★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简介

一、基本情况

200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东北财经大学成为开展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院校。为了加强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管理,2005年3月成立了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负责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现有在校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120名,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160名。

二、办学特色

以东北财经大学法学学科中较有优势的经济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硕士点为基础,依托财经类院校的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优势,重视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相结合培养模式,初步形成了富有财经管理特色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1.在人才培养目标上,着重培养既懂法学、又懂经济学、管理学的高层次、复合型、实务型人才。

2.在导师配备上,实行“双导师制”和“导师双向选择制”,根据学生选题方向通过学生、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的方式,开学即为每位同学配备主导师,第二学年再配备一名副导师。主导师为法学专业导师,副导师为司法实务部门或经济、管理类的专业导师。

3.在教学方式上,根据课程特点和课程内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提倡参与式、启发式、讨论式等互动型教学模式、模拟训练法、拼盘式教学法,重视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案例教学法;同时聘请国内一些知名学者和法律实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授课,以讲座、座谈等方式丰富课堂教学。

4.在课程设置上,在开设指导性培养方案规定的法学必修课程的同时,重点突出财经管理特色,目前开设了《公司法》、《合同法》、《税法》、《房地产法》、《劳动法》、《金融法》、《管理学》、《财务与会计》、《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实务》和《保险理论与实务》等我校比较有优势的课程。

5.在实践环节上,进行模拟法庭训练、法律文书课、法律谈判课等实践教学的同时,建立了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大连市仲裁委等实习和实训基地。

欢迎各地考生报考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

★联系方式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问源阁110室)

邮 编:116025 

联系人:孙老师 安老师

网 址:http://jm.dufe.edu.cn 

E-mail:dufejm@dufe.edu.cn

电 话:0411-84738609 84712323

传 真:0411-84738261

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请按要求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三份。

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07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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