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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自己没有孩子便拐骗儿童进行收养,是犯罪吗?

案情介绍

[日期:2007-06-27] 来源:科教园法硕  作者:科教园法硕 [字体: ]

张某结婚多年,因为有病而一直没能生孩子。张某对此十分苦恼,想收养他人的孩子,又担心孩子长大后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而不养活自己。后来,张某听说曾有偷小孩卖的事情发生,便想自己亲自去偷一个来抚养,既省了钱,又不担心孩子被亲生父母要回。于是,张某乘车到南方某省一个偏僻的县城,在幼儿园门口,拐骗一个3周岁的男孩带回了家。张某对周围邻居说,是自己的远方亲戚把小孩送自己收养的,并给孩子重新报了户口。后张某被抓获。法院经审理后,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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