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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及其运用:哪些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

法律评析

[日期:2007-04-30] 来源:科教园法硕  作者:科教园法硕 [字体: ]

大多数犯罪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受理和立案侦查的。此外,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也直接受理一部分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叫做自诉案件,包括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那么,哪些案件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就是说,当发生上述案件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不需要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侦查,而人民法院也应直接立案受理。另外,根据《刑法》第98条的规定,在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中,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那么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代被害人提出诉讼。

根据以上分析,本案属于虐待案,即属于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中的一种。由于被害人的年龄尚小,不懂亲自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因此,她的亲属或者人民检察院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案中,被害人的母亲作为其近亲属和法定监护人当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邻居及其他同村的群众无权就本案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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