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大学接收200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的说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现接收2007年法律硕士考生调剂。
请欲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填写好调剂申请表(见本通知第二页),邮寄或送交到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专业学位管理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见调剂申请表)。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达到教育部法律硕士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有资格调剂到我校。
我校将按考生参加联考的初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情况择优确定拟接受调剂名单。
拟接受调剂名单、复试通知、复试名单和录取名单等都通过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grs.lnu.edu.cn
欲了解详细信息可与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专业学位管理中心联系。
电话:024—62202363 联系人:陆老师
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
专业学位管理中心
2007年3月14日
辽宁大学2007年法律硕士调剂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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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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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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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免冠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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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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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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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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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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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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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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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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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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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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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学 校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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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学校招办(负责办理调剂手续)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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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考 成 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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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语 |
政 治 |
专业基础课 |
专业综合课 |
总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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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及有何特长 |
本人签名: 2007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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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申请表必须本人手写,原件邮寄或送交至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专业学位管理中心(辽宁大学崇山校区研究生学院办公楼113室;电话024-62202363 )。
②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专业学位管理中心收 邮编:110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