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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法律硕士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综合课模拟试题——宪法学

宪法学三参考答案

[日期:2006-12-11] 来源:科教园法硕  作者: [字体: ]

一、单项选择题:1B  2B  3B  4C  5C  6C  7B  8D  9C  10C11D  12A  13D

    14C  15B  16A  17C  18D

二、多项选择题:1AB  2ABCD  3ABC  4BCD  5ABC  6ABD  7ABCD  8ABC

三、简答题:

    (1)宪法关于选举权普遍性原则的规定。(2)

    (2)在我国,只限于未满18周岁的公民、被法院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及外国人没有选举权,其他人都有选举权。(2)

    (3)在选举期间被羁押的未决犯没有被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的以外都有选举权。(2)

    (4)在选举期间被羁押的已决犯,没有被法院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外,都有选举权。(1)

    (5)华侨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所在地选举。(1)

四、分析题:

    68 (1)宪法修改的时间。1982年现行宪法通过以来,全国人大以修正案的形式对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改,修改的时间分别是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这四次修改直接或间接地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1)

    (2)1988年的修改。在原有关于个体经济规定的基础上,补充规定了私营经济的宪法地位。(2)

    (3)1993年的修改。这次修改有两项内容与非公有制经济有关:一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二是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

    (4)1999年的修改。这次修改有两项内容与非公有制经济有关:一是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改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二是将原来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

    (5)2004年的修改。这次修改有两项内容与非公有制经济有关:一是完善了关于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规定;二是将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基本政策由“引导、监督和管理”改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2)

(6)经过四次修改,在宪法层面上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完备的平台,有利于推动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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