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大学2004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中的规定,现将考生报名的有关程序重申如下:
一、按规定考生须先在本省(市)指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的报名网站、时间、程序、要求等,请查询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 http://www.cdgdc.edu.cn/zz04.html)。
二、现场报名的时间为2004年7月28日-31日。考生须持网上报名编号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
三、《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址上下载,时间为9月15日-10月15日。
四、特别声明:今年开始,报考我校法律硕士的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因此,请报考者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招生简章,确定自己符合报考条件时再报名。
请考生自己先妥善保存《资格审查表》及相关材料,不必寄或送至我校。待到复试时,我们会书面通知您提交上述材料。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04年7月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