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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日期:2006-12-09] 来源:  作者: [字体: ]

  黑龙江大学是一所拥有哲、经、法、教、文、史、理、工、管等九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的黑龙江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法学学科实力雄厚,培养门类齐全。现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政治学理论等七个法学硕士学科,同时,作为黑龙江省唯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自1999年起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目前已累计招收培养法律硕士学员700余人。
  黑龙江大学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为全国联考,自主招生。报名人数不限,录取人数依考试情况自定。培养模式为非全日制,学制三年。教学方式为学分制集中授课,学费500元/学分,约50学分。具体报考要求如下:
  一、报考资格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5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均有资格报考。
  二、报名手续
  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手续分三步:
  1、填写资格审查表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从网上(www.cdgdc.edu.cn)下载《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考生填写此表一式三份,分别贴近期同底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由所在单位人事(政治)部门填写审核意见,并在审核意见栏和照片上加盖公章。
  政法系统在职人员,须经所在系统省级单位干部教育部门审查报考资格、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方可报名。
  2、网上报名
  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报考的考生,须于7月10~25日期间在网上报名,报名网站:http://xwks.hlj.edu.cn 或http://53607575.hlj.edu.cn 。考生在网上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注意:须记录本人的报名编号)。未参加网报者原则上不接待报名。
  3、现场照相
  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7月30~31日到我校1号教学楼模拟法庭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照相以及指纹采集。届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审查表(两份)、300元报名费、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到我校进行现场照相以及指纹采集。至此报名结束。
  外省考生直接在所在省的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并在所在省参加考试。
  我校报考时不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于复试中进行。
  三、考试科目
  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共计四门:外语(英语或俄语,内容含听力,成绩计入总分)、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政治理论。其中前3门为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10月23~24日,我校定于考前2周按网上报名所填地址向考生挂号邮寄准考证,因地址原因不能收到者责任自负。待联考成绩公布后,将根据考试成绩,由我校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对成绩上线的考生进行复试(含报名资格审查、政治理论考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复试具体事宜届时通知。
  四、联考辅导和辅导资料
  为帮助考生系统复习,我校拟举办法律硕士联考辅导班。考生可于7月30~31日在照相现场就地报名。辅导资料为:
  《2004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版)。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俄语考试大纲》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复习指导》
  以上辅导资料均由教育部指定,请自行购买。
  五、其他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 410100。本简章未尽事宜可来电或上网咨询。
  联系部门: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
  地址与邮编:哈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150080
  联系人:黄 强 电 话:0451-86608729
  黑龙江大学网址:www.hlju.edu.cn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处
二○○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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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林宝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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