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类别
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南京大学MBA、J.M、MPA、MPAcc基本信息一览表)及附件2(南京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信息一览表)。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4年7月31日。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凡报考南京大学者,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2004年7月8-21日),通过互联网登录江苏省学位办指定网站(http://xwb.jsjyt.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打印网上报名信息卡(不能打印的,须记下网上报名编号),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7月28日至31日)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交纳报名费、现场拍照、确认信息。不经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
报考者须填写《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一式三份,在每一张资格审查表相应位置贴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并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本单位人事部门须在照片上及“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栏签字、盖章)。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还须由省级人事部门签署意见,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还须由省经贸委签署意见。
为方便考生报考,我校将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凡报考南京大学者,须本人携带本单位盖过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本人学位证书原件(无学位证者提交毕业证)及复印件(一份)、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7月28日至31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报名(不接受异地报名、不接受函审资料)。
四、其他事宜:
1、为帮助考生复习,我校有关培养单位将举办考前强化补习班。补习班报名工作亦于7月28—31日进行。
2、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3、24日。地点:由江苏省学位办统一安排。
3、有关课程设置、授课方式、培养费用、补习班等事宜由有关培养单位解释;有关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等事宜由研究生招生办解释(025-83593251,83592729,83592951)。
4、所有专业学位(工程硕士除外)英语考试使用同一试卷。参考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由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编写,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5、工程硕士联考“GCT” 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4年版)(科技文献出版社)。我校7月10—20日受理2003年“GCT-ME”成绩不低于240分的考生申请就读我校相关领域的工程硕士(申请表见附件4:南京大学接收2003年未被录取“工程硕士”考生申请表)。
6、为及时了解专业学位招生、考试信息,请考生留意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grawww.nju.edu.cn 研究生招生)。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二OO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南京大学MBA、JM、MPA、MPAcc基本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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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名称、代码及招生数 |
报考条件 |
推荐主管部门及电话 |
培养单位及电话 |
考试科目 |
业务课参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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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J.M)
410100 200名 |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5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重点招收政法部门人员(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
江苏省司法厅宣传教育处(南京市西康路7号招标中心8楼) 83398867 |
南京大学法学院83594175 |
全国联考3门:英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 学校单考1门:政治理论 |
《2004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版) |
注:1、工作年限和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报名时间(2004年7月31日)。
2、英语参考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3、全国联考时间:10月23、24日。
4、政治理论面试时间:原则上在联考成绩发布以后,具体时间及人员另行通知(请考生留心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grawww.nju.edu.cn研究生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