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科教园法硕介绍  联系方式 1月法律硕士10月在职法硕 购书 外地教学点网络课堂在线支付论坛

阅读新闻

200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日期:2006-12-09] 来源:  作者: [字体: ]
  1、报考者登录有关考区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有关招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可以随时浏览、修改、打印本人报名信息,牢记网报编号。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网报编号到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并认真阅读。
  3、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名确认。
  4、“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由报名点一一对应收齐,报名结束后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阅读:
录入:林宝珍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
下一篇:关于做好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相关新闻      
 

报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004室(北航东南角,学院路与知春路交汇处)
汇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83-182信箱 韩变梅老师收。邮政编号:100083
报名咨询:电话:(010)82330118、82330100   E-mail:kejiaoyuan@yahoo.cn
技术支持:电话:(010)82337506 QQ:345894197
     —
联系方式—— 京ICP备050849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