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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刑法学

第一章至第五章

[日期:2006-11-04] 来源:www.fashuo365.com  作者: [字体: ]

刑法学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

二、刑法的特征

三、刑法的任务

四、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第三节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采取的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管辖权和普遍管辖权的基本内容。

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刑法的时间效力包含的内容,即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失效时间和刑法的溯及力;刑法的溯及力的概念、四种理论主张以及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的刑法溯及力内容。

对上述第一节内容要求记忆和理解;对第二节、第三节内容要求记忆、理解并会运用。

 

第二  犯罪概念

第一节犯罪的定义

一、犯罪的定义慨述

刑法中三种类型的犯罪定义,即犯罪的形式定义、犯罪的实质定义和犯罪的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定义。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

三、犯罪定义的意义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既含定性要求又含定量要求。

第二节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足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足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对上述两节内容要求理解并会运用。

 

第三章犯罪构成

第一节犯罪构成概述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的概念;明确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概念及内容;犯罪构成与犯罪的概念既有联系义台区别。

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按照我国犯罪构成的一般理论,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都必须具备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的主观方面这四个共同要件。

三、犯罪构成的分类

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标准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

第二节犯罪客体

一、犯罪客体的慨念

犯罪客体的概念及内容;犯罪客体在删法条文中的体现。

二、犯罪客体的种类

根据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利益范围的不同,可以将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明确每一类客体的含义、作用。

_二、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明确犯罪客体、犯罪对象两个慨念所包含的内容;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之间互相联系和区别的两个方面。

第三节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客观方面慨述

犯罪客观方面的慨念;犯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研究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二、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的慨念;危害行为具有的两个特征.即必须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有危害性的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必须是表现人的犯罪心理态度的行为;危害行为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大类,明确作为与不作为各自的慨念,尤其是成立不作为必须县备的一个条件;在司法实践中注意区分不作为犯罪。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

三、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的概念;危害结果有物质性与非物质性之分:危害结果在我国刑法中的五种规定及意义。

四、刑法因果关系

刑法因果关系的特点:客观性,相对性,必然性,复杂性。

刑法因果关系的认定:特殊情形因果关系的认定。

刑法因果关系的地位: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的联系和区别。

五、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犯罪的吲司、地点、方法都是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

第四节犯罪主体

一、犯罪主体概述

犯罪主体的慨念和种类;犯罪主体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分法规定,即: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已满16周岁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

三、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的确认;醉酒的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四、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和处罚。

 

第五节  犯罪主观方面

一、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人在实施犯罪时的心理状态,表现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基本罪过形式以及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这两种心理要素;犯罪主观方面总是表现在客观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之中。

二、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犯罪主观方面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大部分内容构成;意识因素是指行为人对行为性质、行为对象和行为结果的认识和分辨情况;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根据意识因素,决定和控制自己行为的心理因素。在我国刑法中意志因素的决定和控制作用表现为希望、放任、疏忽、轻信四种形式;意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有机联系;缺乏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的,属于意处事件。

三、犯罪故意的概念:犯罪故意的两个方面的特征。犯罪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故意的三个重要区别,即:在意识因素方面,行为人对危害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确定性认识有所不同;在意志因素方面希望和放任两种意志状态存在差异;两种故意发生的情况不同。犯罪过失的概念;犯罪过失的两个方面的特征;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决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以及两种过失的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相似与区别。

四、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

犯罪目的的概念;犯罪目的在犯罪构成中的作用;犯罪动机的概念,犯罪动机是说明情节的重要因素之一;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分为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两大类;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慨念及三种表现情况;事实上的认识错误的慨念及包含的四方面内容,即行为人对目标的错误认识、对犯罪手段的错误认识、对因果关系的错误认识及行为差误问题。

对上述第一节内容要求理解:对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内容要求记忆、理解并会运用。

第四章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

第一节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定义;犯罪停止肜态的特征;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节犯罪既遂

一、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

犯罪既遂的概念;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

二、犯罪既遂的类型

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直接故意犯罪规定的三种既遂类型: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

三、犯罪既遂的处罚

对既遂犯,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第三节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预备的概念;犯罪预备的特征。

二、犯罪预备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四节犯罪未遂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未遂的概念;犯罪未遂的特征。

二、犯罪未遂的分类

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

三、犯罪未遂的处罚

我国《删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五节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中止的慨念;犯罪中止的特征。

二、犯罪中止的分类

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及其特征;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及其特征。

三、犯罪中止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对上述第一节内容要求理解;对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内容要求记忆、理解并会运用。

第五章  共同犯罪

第一节共同犯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第二节共同犯罪的形式--

一、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任意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必要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事前通谋的共刚犯罪的慨念;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的慨念。

三、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简单共同犯罪的概念;复杂共同犯罪的概念。

四、一般共同j巳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一般共同犯罪的概念;特殊共同犯罪的慨念。

第三节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刑事责任

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主犯的慨念;主犯的种类;主犯的刑事责任。

二、从犯及其刷事责任

从犯的概念;从犯的种类;从犯的刑事责任。

三、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胁从犯的概念;胁从犯的刑事责任。

四、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教唆犯的概念;教唆犯的特点及成立条件;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对上述第一节内容要求记忆、理解、运用;对第二节内容要求记忆、理解;对第三节内容要求记忆、理解并会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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