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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基础专业课考核内容
二、民法学
第一节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起源
二、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三、民法的渊源
四、三、我国民事立法的现状
五、四、民法的解释
六、民法的适用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概念和内容。
二、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概念和内容。
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特征
二、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三、平等原则
四、自愿原则
五、等价有偿原则
六、诚实信用原则
七、公平原则
八、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九、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的概念和分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类型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二、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 民事权利
一、民事权利的概念
二、民事权利的类型
三、民事权利的保护
第四节 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民事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第三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公民的概念
一、公民的概念和本质
二、公民与自然人的区别
第二节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三、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三节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三、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第四节 监护
一、监护的概念和作用
二、监护人的设定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三、监护人的职责
四、监护的终止
第五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判决的撤销。
二、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宣告死亡的后结果;宣告死亡判决的撤销。
第六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律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特征。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对外承担的财产责任
第七节 个人合伙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个人合伙的类型。 三、个人合伙的成立。
四、个人合伙的变更。 五、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
▍第四章 法人与其他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 法人概述的概念和分类
一、法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二、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主要特征。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主要特征。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一、法人的成设立
法人成设立的原则:法人成立的条件。
二、法人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二、三、法人的变更
法人人格的变更;法人组织形态的变更;法人宗旨的变更
三、四、法人的终止
第四节 其他非法人组织
一、其他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二、其他非法人组织的种类类型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三、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四、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五、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六、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七、有因民事法律行为与无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一、明示形式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二、默示形式
作为的默示;不作为的默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一、行为人合格
二、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行为内容合法和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行为形式合法
第五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条件的法律特点及其种分类。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期限的法律特点;期限的及其分类。
第六节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特点;无效民事行为的认定。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特点;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区别;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认定;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四、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后果
▍第六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的概念和特征
一、代理概述的概念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代理的适用范围和种类
一、代理的适用范围
二、代理的种类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本代理和再代理
三、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及其行使
一、代理权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产生
三、代理权行使的规则
代理权行使的规则;某些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四、转委托
转委托的概念;转委托在适用中应当符合的法律规则
第四节 无权代理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二、无权代理的效力
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三、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应具备的构成条件。
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一、委托代理的终止
二、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的终止的原因
▍第七章 时效与期间
第一节 时效概述
一、时效的概念
二、时效制度的意义
三、时效的种类
取得时效;诉讼时效;取得时效与诉讼时效的概念和区别。
四、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的概念。;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第二节 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遍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
三、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四、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