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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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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黑龙江大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的学科(具体学科信息请参见《黑龙江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法律硕士专业需调剂考生,请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尽快与研招办联系。 调剂具体注意事项: 1.申请调剂考生的成绩应达到国家A类地区200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段。 2.申请调剂的学科应是相同或相近学科(统考科目要相同)。 3.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填写《黑龙江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申请表》(表格请到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送交我校研招办,本地考生可直接送到研招办。 4.经我校研招办同意调剂后,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发调剂接收函,考生与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办理调档手续。 5.待我校收到调剂考生相关报考材料(盖有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章的调剂信息表、成绩单、试卷)后,即发复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相关报考材料者,视自动放弃处理。 另外,邮寄调剂申请表的外地考生,要与研招办保持电话联系,确认信息是否有效。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50080 电 话:0451—86608729 网 址:http://www.hlju.edu.cn E-mail:yzb@hlju.edu.cn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