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园法硕06级冲刺班料五:《f06_冲刺班_5_宪法学讲义》
『简评:简述、分析题考点』
【◆16简答】宪法解释体制
1、立法机关解释制
2、司法机关解释制
3、特设机关解释制
4、我国的宪法解释体制
【◆23简答】立法法确定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
1、审查主体
2、提议主体:分类
3、审查程序:不同阶段
【◆24分析】事例分析
1、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2、按照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该事例中的问题应该如何审查
3、我国违宪审查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科教园法硕06级主观题冲刺班料四:《f06_冲刺班_4☆》
『提示:宪法分析题近似题,违宪审查是宪法分析题的主要组成部分。无因管理考的是法条分析,缓刑考的是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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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简述缓刑的法律后果。
答案要点:(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2)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3)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则,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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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30】某市人民政府为保护本地啤酒生产,决定限制外地啤酒,于是发布了《关于对运输外地啤酒的车辆征收管理费的暂行规定》。该规定要求,一切运输外地啤酒的车辆必须在进城前,向市酒类专卖局设在各路口的检查站交纳运输管理费500元(辆),不交者将不予进城。外地货车司机张某认为,这项规定属于乱摊派,因而向该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这一规定。市人民法院认为,该暂行规定属于市政府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不能受理此案。请运用有关宪法学的知识,对此案进行分析,并给张某提个合理的建议。
『答题要点』(1)某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暂行规定属于行政命令。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权发布行政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但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因此,张某如果认为市政府的行政命令违法,就有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诉愿权。(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决定和命令有权变更和撤销。因此,张某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反映情况,行使诉愿权。
【分析题36】 公民李某认为,A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个地方性法规设定了一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属于违法的地方性法规,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能撤销该地方性法规。试分析李某是否有权直接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若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了李某的建议,应如何进行审查?
『答题要点』(1)李某有权直接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2)全国人大常委会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查:a.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b.专门委员会在审查中认为该地方性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可以向A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A省人大常委会到会说明情况,再向A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c.A省人大常委会应当在2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d.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认为该地方性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A省人大常委会不予修改,可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e.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的,由常委会依法定程序决定是否撤销该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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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简述我国违宪审查的基本程序。
『答题要点』
(1)我国违宪审查的主体为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分)
(2)我国违宪审查的对象主要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分)
(3)我国违宪审查提议的主体分为两类:1)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2)上述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2分)
(4)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向委员长会议提议。(1分)
(5)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1分)
10、简述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内容
『答题要点』1、宪法及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2、法律规范冲突的解决机制。3、改变或者撤消法律文件的权限及事由。4、对法律文件的合宪性审查
科教园法硕06级主观题冲刺班料三:《f06_冲刺班_3民法讲义及案例分析☆》
『提示:3道原题,民法简述2道,法条分析1道』
民法主观题讲义
一、简答题
1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19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二、法条分析题
2.民通93条: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科教园法硕06级主观题冲刺班料二:《f06_冲刺班_2_刑法学讲义☆》
『简评:法条分析原题』
刑法学讲义
一、简答题:
14.绑架罪与抢劫罪的联系与区别。
17.侵占罪的概念与构成特征。
二、辨析题:(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
12.对于牵连犯应当从一重罪处断。
三、法条分析题:
◆3、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科教园法硕06级主观题冲刺班料一:《f06_冲刺班_1法理学讲义☆》
科教园法硕←◆→06冲刺资料1←◆→第一部分 法理学思考题
二、法理学思考题:作者:张曙光教授 摘自:科教园法硕05级主观题冲刺班讲义。
15.试述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23.试述当代中国法律解释体制。
31.为什么说全民较高的文化素养是实现法治的文化条件?
科教园法硕06级串讲班料二:《f06_串2_重要知识点☆》
『简评:1道民法简述原题,1道法条分析原题,其它是考点』
第五部分 强化训练题
二、民法学
●民法简述题:
29、简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17
29、答: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转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的,为转继承。
两者之间的区别为: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
(2)继承发生的根据不同。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是一个间接的继承;转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使两个相连的直接 继承,后一个继承事前一个继承的继续。
(3)继承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而转继承则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还适用于遗嘱继承。
(4)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转继承人既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他的遗嘱继承人。
●法条分析:
3、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试分析此条法律。” §13
3、答:(1)这是我国《民法通则》对无因管理的规定。
(2)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3)无因管理的成立条件有:
第一,须为他人管理事务。
第二,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第三,须无法律上的根据。
(4)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本人负有偿付该项费用的义务。
(5)法律确认无因管理制度,对于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权益,避免、减少损害发生,发扬助人为乐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