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①本“工作日程”所涉及的相关事宜为:
已获本校的推免资格的毕业生,向研究生招生单位(本校或外单位)提出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复试申请等一系列接收工作。
②接收工作均在沙坪坝校区进行
我校既是学硕连读的推荐单位,又是接收单位。
根据教学司[2005]29号文及渝招办[2005]68号文关于2006年研究生推荐免试的相关政策和程序的规定,以及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由研招办主持接收推免生的日常工作。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已获得本校的推免资格的毕业生,申报外校的推荐免试生所需证明材料由研招办统一出具;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函件由研招办统一发出。
二、 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三、 接收工作日程安排。
1. 10月9日下午2:30在研究生部会议室召开已获得本校的推免资格的毕业生会议,并填报复试申请表等。
2. 10月11日-13日学科组复试。(各学科组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见10月10日上午研招办公告)
3. 10月14日下午4:00张榜公布(即第二榜,公示两天)接收推免生名单,并接待落榜生的咨询、质疑。
4. 10月17日为落榜生办理相关手续。
5. 10月18日下午2:00-5:00在办公大楼第三会议室举行公费与自筹经费生的选拔考试(笔试)。
6. 10月20日下午张榜公布选拔考试成绩(即第三榜,公示一天)。
7. 10月21日下午召开已接收推免生会议(含本校获得推免资格向外校申报推免生的毕业生)。会中安排推免生填写一系列表格、签订合同及网上报名。
以上工作环节多、事务繁杂、时间紧迫,加之工作层面涉及两个校区,请各位推荐免试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每个环节的“规定动作”,若有耽误者,教育部的规定是“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免试资格”。
谢谢合作。
研招办
2005.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