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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0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日期:2005-09-27] 来源:科教园  作者:佚名 [字体: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0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一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实践技能和外语听说水平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考察,特别是外语听力测试今年起在复试中进行,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高度重视,做好外语复试工作。复试的形式主要有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包括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知识面试。拟录取的考生均须接受复试。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0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

  分别成立校、院(系)两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校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继仁;副组长:梁 冰;成 员:刘 剑、路世昌、李晓豁、张 彬、邰英楼、吴劲秋、惠晓威、李卫东、徐爱功、刘 忆、刘景凡

  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由3-5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参加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根据参加复试考生多少可组成多个小组)和1名基础外语教师与2名专业外语教师参加的外语水平测试小组,分别设组长1名,秘书1名。

  各院(系)复试领导小组名单、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名单、外语水平测试小组名单请于4月5日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复试标准

  1.对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参加复试标准,方可参加复试。

  2.对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应该严格进行复试。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课程考试为2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3.各院(系)要组织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根据专业要求和专业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和形式(口试、笔试或实践环节的考核等)。各院(系)要将复试情况如实填写在每位考生的《复试登记表》上,专业知识复试满分100分,其中,笔试60分,占60%;面试40分,占40%。外语水平测试遵照附件《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要求》的标准进行,成绩满分50分,其中,听力20分,占40%;口试30分,占60%。

  4.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一般应采用差额复试。复试总成绩计入录取成绩时的百分比由各院(系)根据专业实际情况自定。

  5.调剂到我校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考试科目、复试标准要求。

  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7.依据考生成绩和体检情况,由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初录取名单。

  三、复试办法

  1.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进入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书,并将分专业复试名单及考生报名材料发至所属院(系)。

  2.考生按规定时间持身份证(或学生证)、毕业证(往届生)、原准考证及加盖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章的复试通知到相关院(系)报到。各有关院(系)负责考生身份审查,并要求考生确定笔试科目名称和确定报考导师,师生进行双向选择。

  3.各有关院(系)应根据本单位所属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可行的专业复试程序及评分标准,于4月5日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时交电子版),并在本单位公布。

  4.各院(系)应对参加本次复试工作的全体教师及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政策的宣传,务必使他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他们学习本单位的复试程序及评分标准等。各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对复试工作负总责。

  5.复试小组不仅要考核考生的业务水平,同时也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复试的同时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限期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以便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如果由于考生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调入考生人事档案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6.外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由各院(系)组织。命题纸、答题纸、复试登记表等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领取。

  7.复试成绩是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面试、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的综合成绩,满分150分,各院(系)根据要求计算复试成绩后以汇总数据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复试时间定于4月23~24日进行,外语听力测试时间为4月23日上午8:30-8:55。专业知识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院(系)安排,并于4月5日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近年来,有个别同学为了达到读研的目的,跨专业报考到?照顾专业?,因此,要求各院(系)对跨专业考生,特别是跨报?照顾专业?的考生一定要全面、严格进行复试,达不到?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

  10.对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由各院(系)组织,课程名称及参考书目等于4月5日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1.复试结束后,复试登记表及复试成绩报告单等材料于4月27日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评分条?及专业知识笔试试卷在各院(系)存档备查。

  四、体检

  体检时间2005年4月25日,地点在校医院。

更多资料:科教园法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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