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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西北政法学院 单位代码: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00号 邮政编码:710063 联系人: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5385134 传真:029—85385136 西北政法学院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以法学为主要特色、经济、管理、文学、哲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府,学院坐落于闻名世界的历史文化名城西安的南郊,是西北地区法律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信息资料的重心和我国培养法律等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院有着质朴淳厚的学术传统和一支实力雄厚、水平较高的学术队伍。正、副教授346人,研究生导师81人。图书馆藏书139万册,中外文报刊2000余种。学报《法律科学》是享誉全国的法学核心期刊。学院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匈牙利、挪威等国的高校有着学术交流与合作。 二十年来,学院为中央和省市政法机关、党政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普遍好评。近3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在98%以上。 学院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学科门类的硕士学位授予权;有权招收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新闻学、行政管理14个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并拥有陕西省唯一的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权专业;学院招收以上15个专业的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计划外自筹经费的研究生。 我们真诚地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院。 一、2005年我院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72名(含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学制为3年,均为全日制。 二、报考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大学本科毕业的非在职非应届人员以及2003年9月1日前大专毕业且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水平(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均可报考我院除法律硕士专业以外的各专业。已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研究生。 三、法律硕士专业只招收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和往届非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这里的“非法学专业”是指法学、经济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这13个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入学考试科目中外国语和政治理论课实行全国统考,使用国家教育部制定的统一试题。2门业务课实行全国联考。 四、报考方法: 2005年开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分两个步骤进行: (1)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务必于10月8日——10月31日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www.chinayz.com.cn)按提示步骤填写报考信息; (2)凭网上报名获得的报名号(非常重要)及本人身份证于11月10日——14日在网上所选的报名点进行现场交费、照相,并确认信息数据;本院不提供其它的报名方式。 五、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待复试资格审查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六、凡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符合国家统一分数线者,我院将实行差额复试,按1:2左右的比例依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七、凡参加全国统考,符合我院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历考生,复试时需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八、我院各专业招生的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口试、外语听力及口语、综合审查。经过对考生的初试、复试量化考核后由高到低予以录取。 法律硕士专业:专业课笔试课程为:刑法、民法` 九、凡未注明参考书目的课程可采用教育部、司法部编写的规划教材或相关版本教材。 十、我院2005年招收的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研究生每年学费8000-10000元。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或委托单位。所有全日制住校生每学年收取住宿费1100元。 十一、2005年报考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除发放准考证、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外,不再给考生寄发其他书面通知。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及其他有关事宜,均在我院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布,由各位考生自行登陆查询。 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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