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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是硕士生入学考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的第一年,是听力测试成绩正式计入总分的第一年,是全面实行差额复试的第一年,是允许我校在招生规模内自主划线、自主录取的第一年。为保证硕士生招生工作改革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既维护考生权益,又维护学校声誉,特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
各院(系)的复试工作由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3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
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随机抽题、随机分组、复试记录及密封改卷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系)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院(系)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复试人选
复试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包括计划内与计划外人数)的120%(复试人数及拟录取人数的计算均包括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单考生、联考生、调剂生),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可以放宽到150%。
按照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要求)及《南京大学200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有关说明(参见:http://grawww.nju.edu.cn研究生招生),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三、复试形式
“加大复试权重,扩大学校自主权,更全面地对考生进行考查,提高新生质量,是200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改革的重要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等。复试形式分笔试(包括答题、画图、撰写研究设计等)和面试(包括口试、实验、实践操作等)两种,各院(系)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相应的复试形式。
复试的具体内容、笔试科目及要求参见《南京大学200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院(系)的复试说明(参见:http://grawww.nju.edu.cn研究生招生)。
四、复试分数
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150分,一般是将复试成绩记入总分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计划内外。有特殊说明的参见《南京大学200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院(系)的复试说明(参见:http://grawww.nju.edu.cn研究生招生)。
1、选择笔试和面试形式,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50分的院(系):
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B组方向的考生(按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社会学系、中文系、外国语学院、高教研究所、信息管理系、物理系、电子工程系、城市资源系(包括环境科学专业的环境地理方向)、生命科学院、软件学院、、计算机系、材料系、医学院、建筑研究所。
2、选择笔试和面试形式,笔试满分150分,面试做参考(面试成绩不记入总分)的院(系):
商学院、法学院、政治系、历史系、新闻系、国际关系研究院(其中国际政治专业按政治系要求执行,国际关系、民族学专业按历史系要求执行)、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学院(其中环境科学专业的环境地理方向按城市资源系的要求执行)。
3、选择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50分的院(系):
哲学系、数学系、天文系、大气系、地球科学系。
五、破格复试
为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少数业务能力突出的考生可以破格复试。
1、破格条件
(1)初试成绩总分在报考专业名列前茅,单科略低(第一或第二门课5分之内,第三或第四门课10分之内);
(2)具有学士学位(含能准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3)研究能力较强,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1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
2、破格程序
本人申请——2名专家推荐(所报考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报考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商定。
六、其他
1、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完毕后,各招生院(系)及时将复试成绩及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特别是复试不合格或复试合格但因名额限制不能录取的考生。
3、对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严格复试。应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由招生院系命题,研究生院组织考试),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单考生、统考生、联考生分别划线。单考生除正常复试外,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听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