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事实说话,就事论事,还考生真相
引子:近期某培训机构(S)高价购买北大2003级状元考生郑××(C考生),安徽理工大学英语专业应届生,其成绩为:英语70分;政治75分;专业课132分;专业基础课119分;准考证号为:100013003293677。利用网站刊登文章恶意攻击我校,误导考生,为澄清事实,针对此事,进行澄清。
事情发生经过:
“C考生”来京复试时曾联系科教园报名处,称是我校函授学员,要求领取奖学金,工作人员根据规定,登记“C考生”相关信息,其考号与其他学员的信息被网管一并挂到网上。当时我校奖学金发放是在9月份,此考生来我校报名处希望提前领取,根据我校规定,学员领取奖学金需要交验听课证或收费凭证、成绩单的复印件。因其手续缺失当时未能办理,报名处工作人员向其说明需要向校领导请示,事后不久,C考生竟然成了某辅导机构的“忠实学员”,并在网站上发表文章对我校恶意攻击。
我们想说明的是:
1、我校使用此考生的信息由本人申请奖学金时提供。
2、"主观题强化班"是我校2002年区别于社会流行的"案例分析班"、“高分冲刺班”开设,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当时此辅导机构不存在,其文中说他最早创办,似乎不妥。
3、“S”去年招生不足百人,还是与其他班合班后,如果真出个状元考生,应该属于“喜获”,只可惜是一个交易。
4、希望S宣传要实事求是,某一高分考生并不能说明实际的教学质量,切不可简单模仿,更忌搬弄是非,愚弄考生,通个别考生做不切实际的文章误导考生是不理智的。
5、考生选择培训学校,应多向往年考生了解情况(象"C"考生终归属于极少数),实地考查,择优从学,把握成功机会,避免走弯路。
我们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与同行兄弟单位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考生升学创造良好的培训环境,坚持提高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在竞争中求发展,努力提高我校在考生中的知名度。希望“S”纠正错误思想,走正确的宣传轨道,撤销对我校的不实言论。
2003年11月
